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5:5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会议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协调和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局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督办;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512660

负责人:姜晓佳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023161

负责人:钱小兵

(三)法规科。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548624

负责人:李程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预决算、绩效管理、会计及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以及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关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548322

负责人:黄锴

(五)业务协调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与行政审批局就划转许可事项的政策传达、业务支持、学习培训、组织协调、执法结果反馈等工作进行对接;负责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牵头、汇总和评价工作;负责对市场监管分局所办理的受托审批许可进行指导;配合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548323

负责人:蔡春晓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办法和措施;负责依法监督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11 -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指导全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028538

负责人:单冬丽

(七)综合监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和风险监测研判、风险分类、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负责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网络交易监管协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检查广告经营活动;组织和指导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548725

负责人:史昊旻

(八)质量监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应用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制定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督察工作;承担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参与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拟订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含市场实体店、电商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计划;协助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参与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实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参与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预警交流工作;拟订实施全区认证、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负责全区认证市场和认证活动、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促进全区认证行业发展;组织建立认可与检验检测资源社会共享机制,组织参与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技术活动;负责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联系方式:0513-86525219

负责人:尹冰倩

(九)食品安全协调科。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规划;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指导镇(区、园、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具体工作;开展食品安全考核督查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023077

负责人:刘永建

(十)食品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109069

负责人:杨倩

(十一)药械经营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开展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以及质量问题处置和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全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联系方式:0513-86512007

负责人:冯华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512394

负责人:成辉

(十三)标准计量科。拟订实施全区标准化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指导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负责管理团体标准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指导标准化技术组织开展工作;指导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商品条码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化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全区计量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联系方式:0513-86102261

负责人:陈溦

(十四)知识产权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承担知识产权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组织实施商标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负责对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承担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承担商标使用、商标印制等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冒充注册商标、商标侵权等商标违法案件;承担驰名商标培育和地理标志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联系方式:0513-86116636

负责人:曹小宁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0513-86548522

负责人: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