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03办公室;邮编226300;电话:(0513)86029456;传真:(0513)860294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紧密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自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严格按照《条例》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职能及人员变更,及时更新完善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新《条例》开展深入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精神,在全局范围内积极营造人人知晓公开、人人参与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全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我局加大对社会救助领域中就业救助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对就业救助相关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告,主动公开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失业人员享受创业担保、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相关就业救助补贴情况121条,公示提前退休人员及工龄重新认定等养老待遇情况30条。疫情期间,我局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劳动仲裁、监察、人才服务、就业等相关重点工作信息13条。按月公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开庭信息,按季公告劳动能力鉴定通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况及我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0年,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五)、(六)、(八)、(九)项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2条、政策文件18条、问答知识库2条、公告公示55条、社会公益事业139条、计划总结3条、人事信息1条、重点工作13条、资金信息3条、通州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共计各类政府信息239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把受理审查、内部办理等关键环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件9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协助完成1件,建议转信访途径1件,信息不存在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机制,根据局属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及业务范围,及时梳理须公开公示的项目,形成公开目录与指南;对不予公开的事项,一一标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文。严格落实拟文科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机制,严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我局信息公开的首要网站,同时借助12333、12345、公众监督网、领导信箱等平台,加大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招聘招考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建立通州就业微信公众号、通州人力资源网,更及时有效地为就业者推送合适的就业岗位,助力稳就业、保就业。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借助我局竞岗契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有序展开,我局将此项工作与单位、个人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局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所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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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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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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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少部分人员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局属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贯彻新《条例》的主动性,加强经办人员之间的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多样。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通州政府网,借助新媒体平台公开较少。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通州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回应民生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机构调整改革,自2020年10月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职责划至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的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责划至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承担的失业保险经办管理职责划至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相关政府信息不再由我局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