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冰: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曹 玮: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局系统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后勤保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人事、群团、老干部、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分管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吴卫东: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负责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负责工人技术考试考核。分管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科、就业促进科(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区工人技术考核中心。
徐 华: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全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季 成: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负责舆情管理、信息化建设、法治建设;负责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分管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行政服务科)、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何 静: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人才开发、引进国外智力、留学人员创业、专家人才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考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离退人员待遇调整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分管人才开发科(区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考核奖惩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才服务中心。
施雪平: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医保及工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等工作。
包 坚:副主任科员。协助分管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