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32061220250909020)
申请人(公司名称):南通金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青年东路42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毕秋雨
你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25020),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于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期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期限三年。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