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320612202501210004)
申请人(公司名称):南通博舟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姜川村13、26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沈雅婧
你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25004),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8年1月20日期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期限三年。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