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320612202505190011)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17:14 累计次数: 字体:[ ]

申请人(公司名称):南通豫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石西社区居委会14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海江

你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2501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8年5月18日期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期限三年。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