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320612202510140023)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14 17:09 累计次数: 字体:[ ]

申请人(公司名称):南通市新华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南通高新区金通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卫红

你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2502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期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期限三年。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