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5858940/2023-00326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通人社〔2023〕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的通知 |
关于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的通知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文件精神,我局同意以下两所民办培训机构自愿注销办学资质的申请,依法注销许可。
1、南通市通州区爱丁堡艺术设计职业专修学校(法人代表王晓飞,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209284000012)
2、南通市通州黄埔职业学校(法人代表洪霞,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209284000008)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