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5858940/2025-00030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通人社〔2025〕4号
成文日期: 2025-01-26 发布日期: 2025-01-2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通州区《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州区《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09: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南通市2025年春风行动做好稳岗留工的通知》(通人社就〔2025〕2号)、《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通人社就〔2025〕3号)、《2025年通州区推动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用工服务,制定了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



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开展南通市2025年春风行动做好稳岗留工的通知》(通人社就〔2025〕2号)、《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通人社就〔2025〕3号)、《2025年通州区推动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用工服务,制定春风行动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如下: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下同)为本区企业新引进5名以上员工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1. 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为企业输送首次在通州就业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连续缴费满3个月。

3. 奖励标准

800元/人。

4.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

5. 申报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南通市通州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6. 受理审核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奖励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二、企业招聘补贴

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州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聘补贴。

1. 申报对象

本区企业。

2. 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州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连续缴费满3个月。

3. 补贴标准

1500元/人。

4.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

5. 所需资料

(1)《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附件4);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

(3)《南通市通州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6. 申报受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三、点对点送工及返岗交通补贴

春风行动期间,对本区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组织一定规模(5人以上)的外地员工来通州就业或返岗就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外地员工来通州就业或返岗就业的,按包车(列、机)费用的60%给予补助,陕西省镇巴县、青海省尖扎县包车(列、机)费用按100%给予补助。

1. 申报对象

本区企业、人力资源机构、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2. 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集中组织员工包车(列、机)返岗,以出发时间为准。

3. 补助标准

按包车(列、机)费用的60%给予补助。

4.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5. 所需资料

(1)《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点对点送工及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单位)》(附件5-1,按包车、包列、包机分别填写)、《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点对点送工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附件5-2);

(2)《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来通州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6,劳务基地或人力资源机构申请时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南通市通州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6. 申报受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账户。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鼓励失业人员积极求职,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对在本区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话费充值30元的求职补贴。

1. 享受对象

在本区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充值号码为失业登记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2. 享受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失业登记(以最后一次有效失业登记为准)。

3. 补贴标准

30元/人。

4. 申报方式

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进行统一补贴。

五、其他事项

此次用工奖补政策与本区现行同类政策按“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本细则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

2.《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

3.《南通市通州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4.《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

5-1.《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点对点送工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单位)》

5-2.《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点对点送工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

6.《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来通州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

附件1: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2: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doc

附件3:南通市通州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doc

附件4: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5-1: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点对点送工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单位).doc

附件5-2:2025年南通市通州区春风行动期间点对点送工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doc

附件6: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来通州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