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5858940/2022-00380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意见
发布机构: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通人社〔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做好全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奖补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全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奖补工作的意见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14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通人社规〔2015〕12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加速建设人才高地推动通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委人才〔2021〕2号)的通知要求,完善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长的政府扶持机制,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及广大职工积极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奖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奖补对象

(一)本区境内各培训机构、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对通州区境内注册企业的在职职工进行培训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省统一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可按本意见规定申请相应高技能人才培养获证奖补。

(二)本区企业在职职工和社会从业人员参加通州区高技能人才的项目培训,首次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可按本意见规定申请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获证奖补。

(三)建立“首席技师”制度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且经市级以上认定的企业;获得国家级、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企业。

(四)鼓励区内企业、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各级各类职工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名次的选送单位。

二、奖补标准

根据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专业(工种)、等级,实行相应的奖补标准。对参加通州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如下标准实行奖补:高级工800元/人、技师1200元/人、高级技师1600元/人。参加省统一认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人员按如下标准实行奖补:一级(高级技师):1600元/人、二级(技师):1200元/人、三级(高级工):800元/人、其他等级:600元/人。

对获市级以上的企业首席技师,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津贴,期限为2年;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给予当期一次性补助5万元;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并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名次的选送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培养贡献奖励。获得国家一类大赛前十名的,一次性奖励1-10万元;获得省级一类大奖前五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

三、奖补办法

(一)按照“谁出资培训,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举办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培训认定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或办班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奖补申报。对个人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可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学员按规定标准先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个人申报或由培训机构代为办理申报。

该补贴不得与省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二)培训机构和办班企业申请获证奖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通市通州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奖励资金审批表》;

2. 申报单位承诺书;

3. 每期《南通市通州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开班报告》、《南通市通州区高技能人才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

4. 学员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管理与问责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年度奖补工作项目,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奖补项目的组织申报、项目资金的审核与发放、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以及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项目预算和拨付项目资金,适时组织开展绩效再评价等工作。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内部管理责任清单,确保奖补项目资金安全,奖补对象申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的奖补资金,由区人社局负责收回,并在三年内禁止违规单位和个人申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