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5858940/2023-00362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通人社〔2023〕47号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日期: 2023-11-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成立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工作专班的通知
关于成立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09: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区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工作,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工作专班的通知》(通人社险〔2023〕13号)工作安排,结合目前全区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银行合作网点创建情况,决定成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银行网点创建与验收工作专班,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 季 成

副组长: 丁慧杰、王青松、吴金国、徐玲玲

成 员: 施 炜、曹鋆波、邱中玉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社保中心,具体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银行网点创建与验收工作。

二、工作专班职责

1.负责全区社保服务“就近办”银行网点的创建与验收工作,指导有序推进社保服务“就近办”落地落细。以分批创建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申请一批、建设一批、验收一批、实现一批。

2.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规范经办流程,落实银行办理社保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合作银行开展社保服务“就近办”的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合作网点建设标准统一、日常管理有序、风险可查可控、服务质量有保证。

3.组织开展社保服务“就近办”银行网点的验收工作。对申报的合作网点,围绕区域设置、人员配备、培训、设施设备、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4.合理设置全区社保服务“就近办”网点布局,提高社保服务“就近办”的覆盖面。加大社保基层服务供给能力,逐步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联动机制和15分钟社保服务圈,实现社保业务多点办、就近办、即到即办,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一次办结”。

5.做好宣传引导。制作“社保服务‘就近办’电子地图”和宣传资料,加强党建融合,延伸社保“一码十办”融合党建联盟的服务范围,结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日等活动,深入一线开展社保服务“就近办”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社保业务,营造关注、支持、参与社保服务“就近办”工作的浓厚氛围。

社保服务社银合作“就近办”是方便群众办事、促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服务创新举措,是响应政务服务“政银合作”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各级人社部门深入推进全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和“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重要载体。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地社保服务“就近办”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服务标准要求开展本地合作网点创建工作,及时向市级工作专班申请验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积极推进社保服务“就近办”工作开展。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