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5858940/2021-00017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通人社〔2020〕44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 |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精神,切实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4年10月1日以后安置到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尚未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的退役军人。
二、办理方式
(一)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已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资金汇给个人的,按如下方式办理:
各单位通知本单位需要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退役军人,在2020年12月15日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转账账户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要分开转账。转账时要确保转入的金额与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制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上所记录的补助总额一致(精确到分),同时请在银行单据中备注“单位名称、姓名”。
1.接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账户:
开户全称: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64743609666666
银行行号:105308400012
2.接收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账户:
开户全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64743600000804
银行行号:105308400012
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资金转入到账后,各单位收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连同资金转账凭证,向区机关保险中心申请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二)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资金仍留存在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的,按如下方式办理:
各单位向区机关保险中心提供退役军人《军人退役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退役军人原军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将其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资金转入后,区机关保险中心再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入接续手续。
三、申报地点
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101号(通州汽车站东100米)通州区机关保险中心业务科(联系电话86106916, 86511743)。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本单位符合转移条件的退役军人相关材料,按要求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切实保障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退役军人个人携带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全额上缴养老补助资金的,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的年限计算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三)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通州机关事业保险经办QQ群”咨询,QQ群号:368135018。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