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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准许第二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2-19 19:07:57
信息来源: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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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恢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决定自2月20日起准许第二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现通告如下:

1.实行疫情管控负面清单管理。各类小商品市场、专业市场,影院、棋牌室、台球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洗浴室、足浴店、美容院,线下培训机构,室内健身,室内旅游休闲等人员密集场所暂缓恢复营业。其他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经营场所即可恢复营业。

2.经营者必须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员工活动轨迹鉴定和健康状况评估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宣传提示、员工承诺、个人防护、体温测量、消毒通风”五个到位。

3.实行备案制复业。达到防护标准、符合防控要求的企业向所在镇(区、园、街道)备案,个体工商户向所在社区(村居)备案。经营主体提交申请视同备案完成,即可复业。

4. 宾馆、餐饮场所实行送餐,禁止堂吃聚餐。鼓励理发店等服务型经营场所采取预约制,防止人员聚集,理发用品采取一人一消毒。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将中止营业,并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5.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镇(区、园、街道),应根据管控需求适当延迟复业时间。


通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黄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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