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通州区海门河、江海河等19条河流(详见附件)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海门河、江海河等19条河流(详见附件)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9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约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通州区川姜镇、刘桥镇、石港镇、五接镇、平潮镇、十总镇、金沙街道、西亭镇、东社镇、二甲镇、先锋街道、兴仁镇、兴东街道(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通州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区域名单
序号 |
名称 |
涉及区域 |
1 |
海门河 |
川姜镇 |
2 |
江海河 |
刘桥镇、石港镇 |
3 |
九洋河 |
石港镇 |
4 |
刘新河 |
刘桥镇 |
5 |
平五河 |
五接镇、平潮镇 |
6 |
十总竖河 |
十总镇、金沙街道、西亭镇、东社镇 |
7 |
亭石河 |
西亭镇、十总镇、石港镇 |
8 |
通甲河(二甲、先锋) |
二甲镇、先锋街道 |
9 |
团结河 |
西亭镇、十总镇、东社镇、兴仁镇、兴东街道 |
10 |
小李港 |
五接镇 |
11 |
新捕河 |
五接镇、平潮镇 |
12 |
新生竖河 |
平潮镇、刘桥镇 |
13 |
兴石河 |
石港镇、兴仁镇、兴东街道 |
14 |
幸福竖河 |
刘桥镇 |
15 |
英雄竖河 |
刘桥镇、兴仁镇 |
16 |
余丰河 |
十总镇、金沙街道、东社镇 |
17 |
余西竖河 |
二甲镇 |
18 |
运盐河 |
西亭镇、金沙街道、二甲镇 |
19 |
忠义竖河 |
二甲镇、东社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