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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倡议

发布时间: 2022-12-15 11:05:27
信息来源: 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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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健康,我们倡议“全民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的守护者,共同守护健康家园。

一、凡在通州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出差、旅游和开展商务、公务人员等,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交通场站、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从业人员;

5.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6.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保障工作必需的口罩供应。

六、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七、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加强督查,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切实提升全民防控意识,减少疫情扩散风险。

口罩虽薄,能防疾病;口罩虽小,能显文明。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健康通州人!

(责任编辑:葛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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