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耀来 建议/提案号: 50
标题: 关于规范办丧活动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乡村治理的深入推进,我区各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制定了移风易俗的“村规民约”,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仍有一些居民在居住区内搭建灵棚、聚众操办丧事等陋习,尤其在拆迁安置小区更为突出。

  一、社会危害

  1.影响了文明城市的形象,阻碍了乡风文明的进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奔丧、吊唁的来自四面八方,人员复杂,来路不明,加大了疫情防控的难度。

  3.居住区内操办丧事时间短则三天,长则一周,妨碍居民出行;鼓乐队吹打几天几夜,噪声严重干扰学生自学和居民正常生活;烧纸、焰火污染空气。

  4.拥挤的灵棚内人山人海,烧、洗、吃混于一堂,污水横溢,酒瓶、塑料瓶、包装盒、餐巾纸等垃圾满地。尤其是摆放的大煤气罐,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隐患无穷。

  二、原因分析

  1.无办丧场所。拆迁安置小区普遍缺少举办白事的场所,或受殡仪馆条件限制,居民“被迫”在小区里搭灵棚、办丧事。

  2.就近方便。省心、省力又省钱,楼上楼下“零距离”,居民碍于“死者为大”习俗及邻里关系,一般听之任之,实在太过了才被迫报警。警察来了,一般也只能劝导教育。

  3.办丧费用高。办丧点殡葬收费环节多、标准高,居民议论“死不起人”。为节约开支,大多居民都选择在小区办丧事。

  三、对策建议

  1.建立场所。建设一批有利于丧属统一办丧的活动场所。建议按行政区域,规划利用现存的老校舍、庙宇等改造成殡仪服务站,使群众“有合适地方办丧”。制订政策措施,落实好丧事区域性办理集中点,做到“一镇一村一点”,让丧属在集中点办理丧事,将社会问题化解成“惠民工程”。

  2.政策引导。发挥云游堂集中办丧事的优势。建议政府出台《丧事简办奖励办法》,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采取“区、镇(园区)贴一点、村(社区)补一点、斋主出一点”的办法,对到云游堂和集中办丧点的丧属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助。

  3.加强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平台、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媒介推进集中文明办丧活动,引导村(社区)健全丧事简办的村规民约,刹住小区内违规办丧的歪风。街道、村(社区)书记是文明办丧的第一责任人,要责无旁贷地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满意度。公安、城管、民政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承办单位: 主办: 民政局 协办: 公安局;城管局
答复日期: 2023-06-30
答复内容:

耀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办丧活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通知》《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推进移风易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办丧祭祖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由于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有个过程,广大群众在丧事办理过程中,还未能完全做到丧事简办、文明办丧,各地或多或少还存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吹奏鼓乐、高音播放哀乐等不文明办丧现象。我们正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疏堵结合,争取用3至5年时间,使群众逐渐转变观念,自觉做到丧事简办、文明办丧。 

根据你的建议,结合区公安局和区城市管理局的会办意见,下一步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规范办丧活动工作: 

一是根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各镇、街道利用空闲场地设立丧事活动场所,免费提供给村民、居民举办丧事活动。充分利用现有殡葬设施,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拓展殡葬服务功能,将文明办丧服务站点建设一并纳入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功能区域考虑,以满足辖区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二是进一步推进各镇、街道落实好《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民在民文明办丧和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民发〔2014〕97号)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满足群众文明办丧需求,对符合文明办丧要求的给予1500元文明办丧补助。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将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等相关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做到先“约”后“规”,提高群众文明办丧的自觉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衷心感谢您们对全区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对我们工作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通州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