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苏立新 建议/提案号: 128
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液化气市场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目前,在燃气使用中,农村居民普遍使用的是钢瓶液化气,而城镇居民中许多已经使用天然气,价格由发改委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液化气基本涉及到农村每个家庭,民生呼声比较大,农村居民对服务和价格有不少意见。

  一、当前农村液化气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农村目前送气工都是由住建部门培训一次后即可上岗,这些人往往服务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不强。

  (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农村目前无钢瓶检测机构,液化气钢瓶使用四年后因无法检测就要报废,而国家规定钢瓶使用四年检测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八年报废,无形中增加了农村居民负担。

  (三)钢瓶价格有待规范。钢瓶价格不一,每只120至140元,液化气每桶140元,价格随意性较大,农村居民意见很大。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液化气市场的建议

  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管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风险矛盾,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瓶装液化气送气工的培训教育力度,建立一支真正服务于民的送气队伍,杜绝无证上岗,不断提高他们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知识能力,强化对液化气瓶运输、使用以及液化气灶基本原理等方面内容的掌握了解,并通过他们向农村居民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增加检查机构。建立钢瓶检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和报废,把老百姓的损失减少到最少。

  (三)强化价格审定。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定期对钢瓶价格和液化气价格审定,并对社会进行公布,使老百姓钱花得明白。

  (四)推广天然气。逐步对农村居住相对密集的集居点进行天然气的安装和使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市监局;发改委
答复日期: 2023-06-30
答复内容:

苏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液化气市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目前,全区瓶装液化气用户15.15万户,用气人口56.5万人,其中农村地区用户约占45%。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液化气市场整治工作,在规范市场、提升服务方面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规范农村液化气市场所取得的成效 

1.推进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全区组建配送平台南通民泰燃气有限公司和南通嘉盛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建立电话购气、微信订气平台,购置统一配送车辆220辆,采用卫星定位监控,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配送服务体系。 2.落实实名制销售、开展定期入户安检。严格落实瓶装液化气实名制销售,用户开户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开户并与供气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供气单位开展入户安检全覆盖,对居民、非居民用户一年一周期定期入户安检,入户安检已经全面覆盖所有用户。 3.重拳执法,打击违规经营行为。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仅在2022年就有力打击“黑气点”5个,查获非法运输车辆3辆,扣押气瓶246只,立案6起,治安拘留2人,处罚4.3万元。抽检燃气具及配件产品15批次,已完成检验9批次,不合格3批次,立案查处燃气产品质量案件14起,罚没8250元。 4.安装泄漏保护装置,提升农村用气本质安全。为低保特困家庭免费安装了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等“安全用气四件套”,报警信息远传至后台集中监控。同时推广使用金属包覆管,液化气公司通过入户安检,指导农村用户更换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老化橡胶软管、灶具和减压阀。 5.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逐年增强。2022年,发送燃气安全提醒短信110万条,在电视台播放燃气短视频15天,组织燃气安全进校园、进村居等“七进”现场活动174场次,悬挂横幅1328条,张贴发放宣传海报、安全用气手册等约50.8万份。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液化气市场采取的措施

(一)关于“加强人员培训” 

区住建局高度重视送气工的培训教育和队伍建设,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组织开展送气工教育培训。2022年开展送气工培训314人,培训内容包括液化气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交通安全与事故防范、消防安全等方面,并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实操考核包括配送入户环节的换瓶接装、隐患识别、安检技能及安全宣传等,切实提高了送气工的业务知识的全面性。同时区住建局督促液化气公司加强送气工管理,建立送气工季度考核制度,公司内部定期开展送气工培训。严格查处送气工违规行为,2023上半年液化气企业查处送气工违规行为65起,罚款5.72万元,辞退2人,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送气工还将列入“黑名单”,5年不得从事送气工作。2023年7、8月份区住建局计划组织开展送气工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送气工的服务水平和安全专业技能。 

(二)关于“增加检查机构”

液化气钢瓶的产权归液化气公司所有,钢瓶的管理和维护检测由产权单位负责,不需要用户送检和另外付费。目前我区有两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液化气钢瓶检测站,海门、如东等周边县市也有钢瓶检测站,可以满足全区钢瓶检测需求。超期气瓶由液化气公司分批送至我区或周边地区钢瓶检测站进行检测。区市场监管局将就气瓶检验、报废及不合格气瓶危害性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在对气体充装单位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及不合格气瓶问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严肃查处。同时结合气瓶信息化监管工作,督促液化气公司严格落实扫码充装,没有按期检验或及时报废的气瓶通过识别系统,不予充装,从软硬件技术上杜绝了过期瓶的充装。 

(三)关于“强化价格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瓶装液化气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要求明码标价。我区供气单位自主定价是根据上游气源变动、市场供求状况、运营成本,形成略低于周边市场的销售价格。各液化气站点在窗口设置了价格公示栏,明码标价。钢瓶价格方面,钢瓶的购置费、检测费均由产权单位承担,不需要用户出钱。用户首次申请用气,一是需要到液化气站点进行实名制开户,并交纳气瓶使用押金,今后可在办理销户时凭收据退还。二是气瓶产权置换,按个人自有钢瓶报废年限规定折价,置换为液化气公司专用瓶。 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价格收费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农村液化气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有力维护液化气市场价格秩序。通过对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宣传、常态化的开展价格巡查、群众投诉举报的积极处理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液化气站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通市监办发〔2023〕59号),正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液化气价格专项检查行动。 

(四)关于“推广天然气” 

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管道天然气主管网已全部通达,目前正在推进“燃气下乡”,开展农村天然气管道建设试点项目。今年计划新建燃气管道105公里,燃气管网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管道天然气企业南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正在对各乡镇有管道气安装意向的集中居住小区陆续进行改造安装。涉及其他分散农户,南通华润燃气公司将与各村镇协商共同制定建设方案,并进行试点和有序推进,尽最大努力满足广大农村用户的管道气需求。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燃气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还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