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韦堂军 建议/提案号: 14
标题: 关于优化优秀毕业生创业项目补助方案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当前,招引优秀人才成为助力城市发展的重点工程,各省市区均在积极配合应届、往届毕业生创业需求,推出各种人才补贴(资助)项目,以求真正实现人才(知识)强国之目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实施下,大部分优秀人才得以在自身岗位上一展才华,而且解决了基本后顾之忧,但是仍然有不少人才项目、相关人才资质得不到认可现象。

  一、存在问题

  1.形式主义样板的人才资助条件。在各种项目资助条款中,均要求人才提供既往研究成果,而且在评审资格中占比极大。这与大多数研究生实际不符,在个人硕博士研究生涯里,有无重大研究课题或研究成果,由当时导师项目决定,研究生只需要按规定取得毕业资格,毕业之后有无研究成果在于自身今后的科研水平。而当前的人才资助项目中,要求提供既往有无重要研究成果,这让大部分“普通”的毕业生捉襟见肘,“没有背景”,甚为尴尬。

  2.对于人才所在单位的不合理限制。在人才资助条款中,要求人才至少为基层单位从事研究工作,对于自主创业的非盈利机构或个体,则不予承认。此类规定实则是为各高校或研究所(企业)量身定做,对于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则不承认其为人才,也无法提供一沓厚实的证明材料。这严重打击、限制了人才的发掘利用。

  3.人才户口的限制。已经转为本地户口的青年创业者,无法享受有关人才资助项目,或在一定期限内无法享受。人才落户时间长短与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的贡献度之间有何逻辑关系,颇为费解。在本地创业,必须要是外来户口,外来的才是人才,本地的反倒不能资助。

  二、对策建议

  1.调整创业人才资助条件。有关部门当更加注重审核人才项目本身有无价值,研究生的既往研究是在其导师团队的带领下完成,不能完全代表人才本身的科研水平。因此,既往研究成果的评审占比应当缩减甚至取消,加大当前研究项目的论证评审。

  2.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应当同时关注其实际效益与理论影响。青年创业者,并非所有的创新创业项目均能在短期内取得实际的社会效益,大量做基础研究的青年工作者甚至无法在个人科研生涯中完成项目“变现”,此类研究“产品”为无形的科研成果,将带动行业的发展,或对其他边缘行业有指导作用。因此,此类评审标准应当注重项目的长期效益。

  3.对于人才科研单位的限制,当进一步放开。“科研资助评审中,应当摒弃只关注大单位企业的思维套路,将关注单位转换为关注人才与人才项目本身。这才能真正体现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同时也将广大基层、个体青年创业者作为城市的建设者,是重要的科研知识分子。不要将各种资助制作成为高校院所量身定制的“饭卡”,这不利于真正发掘人才,不利于发掘真正的有实际效用的创业项目。同时,要放宽或取消人才项目的户口限制,我们应当重视人才与人才项目本身的价值,不能将项目人才的户口作为限制是否资助的条款。

承办单位: 主办: 人社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3-06-30
答复内容:

韦堂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优秀毕业生创业项目补助方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州区人社部门积极顺应新经济发展方向和大众创新创业热潮,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多措并举激发吸引优秀毕业生回乡发展热情,鼓励广大优秀毕业生返乡创业,并努力实现优秀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区人社部门构建了面向创业者的多维度帮扶机制,增强优秀毕业生返乡创业的信心,将政府的关怀与支持传递给青年创业项目,其中包括补贴发放鼓励创业、资金扶持保驾护航、项目奖励助力创业、以赛促创树立典型、人才培养服务企业等。 

一、创业补贴增强初创信心 对于首次成功创业3年内、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每吸纳1人奖励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对于首次成功创业3年内、稳定经营12个月、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租用区级及以上孵化基地或者利用自由住房创业的,分别奖励10000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或5000元的创业基地运营补贴。针对毕业前两年的在校大学生进入创业实习基地进行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向实习大学生按照每人每月当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生活费补贴。 

二、“富民贷”强化资金保障 除此之外,为破解青年创业人才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州区于2020年推出了富民创业贷款政策。在政策运行过程中,为进一步发挥“富民贷”对创业的支撑作用,将贷款的贴息力度由原来的半贴息改变为重点支持对象可享受全额贴息,重点支持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高校毕业生作为“富民贷”的重点群体,可享受一般不超过15万,最高不超过50万贷款额度,超过15万的贷款需提交创业计划书,由人社部门根据项目可行性和资金需求量等指标审核确定额度。富民创业贷款政策自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着力降低企业和劳动者创业成本,缓解融资压力。自文件正式下发以来,区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合作银行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择优发展“富民贷”合作银行。同时优化申请流程,省略担保公司的担保程序,拓展“家门口”业务办理点,打通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及银行信贷人员的协同合作,提升办理效率,释放政策活力。不断大力拓展帮扶范围,探索惠及全体创业者的有效举措,于今年4月23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加大扶持力度、实施全额贴息,其他创业者部分贴息,为创业者提供了便捷式、多元化的贴心贷款服务,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区累计发放富民创业贷款241笔,总额达3606.4万元。 

三、项目奖励助力优秀创业项目 除了补贴的扶持,各类创业赛事也向青年人才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以及与社会资源对接的平台。对于近5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于近3年在本市范围内申领营业执照的(截止上年度末),鼓励申报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成功的省级创业项目按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给予最低3万、最高10万的创业补助。通过培育优质、可复制性强的创业项目能够树立优秀的榜样,从而引导更多的大学生结合自身特长进行创业,这势必将形成良好的创业势头,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区人社局持续推进大学生创业项目培育工作,为了达成省一级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提出的更高要求,与组织部、残联及妇联等部门通力合作,提前一年开始寻找、筛选、联系符合要求的创业者,同时区、镇、村(社区)创业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入企宣传,积极引导大学生申报优秀创业项目,大力发动创业者为项目申报做好前期准备,截至目前共申报成功23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1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意项目。 

四、创业大赛营造双创氛围 创业大赛是大学生讲述创业“好故事”、展示创业“好点子”的重要舞台,通过比赛树立的创业典型能够引发青年人才的共鸣,激发他们返乡入乡创业热情。“创响江苏”创业大赛分为标兵赛和项目赛,在省级赛获奖的“十大创业标兵”奖励3万元,对“十佳优秀创业项目”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分为主体赛(制造业、服务业)和专项赛(青年创意、乡村振兴),对于获得“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省级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金。创业大赛通过参赛选手讲述自身的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创业感悟等,能够弘扬大学生创业者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勇攀高峰的创业创新精神,同时通过项目路演,全方位展示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先进技术、发展前景、投资价值和带动就业潜力,搭建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 

五、创新人才培养服务企业 我区从2011年开始实施“通州区千名企业家创新人才培养工程”,这是我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重点人才工程,是区委、区政府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区先后与南京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举办了10期培训班(EMBA课程班),培训包括新生代企业家群体在内的通州区骨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850余名,用先进的思想理念武装他们的头脑,用实例解决企业经营中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打造了一支具有先进理念、具有优秀领导力、执行力、创造力、开拓力的企业家队伍,提升了企业领导者应对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加强并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通州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区域竞争力。 

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在通州购买商品住宅自住的,给予25-40万元(含南通市15-30万元)的购房补贴,3年内根据实际在通州工作时间给予每月3000元-4000元(含南通市2000-3000元)的生活津贴;高校本科毕业生或技师初次到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3年内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给予每人500元/月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目前,南通人才新政关于引进本科以上学历人才相关津贴已在南通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同时,助力大学生自主创业。在通州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创新资金不足的,可向我区大学生创业资金管理委员会申请30万元以内的两年免息资金扶持。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