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韩小国 建议/提案号: 22
标题: 关于提升我区国企抗风险能力推动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当好压舱石。近年来,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但在融资、工程、对外投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抗风险能力较差,甚至有些企业出现了塌方式腐败等高风险问题。就国有企业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方面,主要还存在缺乏标准化的风险源识别体系、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风险管控的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区内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堵塞风险防范体系漏洞,推动我区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标准化风险识别的内控体系。国资监管部门应出台国有企业风险防范的负面清单,指导督促相关国有企业编制风险识别分级管控图,明确风险因素排查辨识清单及风险分级辨识管控清单。一是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将“一图、两单”的各个环节导入到国有企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之中。二是国资监管部门应将常态化的风险审计列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并将相关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督促监管企业不断提升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国有企业要逐步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牵头负责风险防范工作。定期召开项目风险论证会、风险预警研判会,明确风险防范措施的频率、标准、重点、时序等,同时还需做好风险防范的反馈工作,确保暴露的风险问题得到根本上解决。

  二、搭建风险防范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国资监管部门要搭建统一的信息化风险防范管理平台,并通过一体化平台,发布相关预警通告,了解企业处置风险的进度和措施,协助做好风险防范的监督考核等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在搭建风险防范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的过程中,重点是找到风险控制点,通过对控制点的统筹,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一是要把企业各经营环节经济活动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审批权力作为重要监控对象,防止权力乱用。二是对企业大额资金的融资、筹集、调度、使用、分配等过程实行严格监控,防止出现资金风险。三是对企业招投标、大额采购等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实施严格的监管,防止产生舞弊现象。

  三、强化内外监管的协同发力。推动将风险防范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纳入到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之中,在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时,应听取风险防范管理委员会的意见。一要建立动态监督运行机制,全过程动态监控,以强化外派监事会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的分析评价,确保国有企业合规经营、规范管理。二要全方位构建风险监控网络。整合外派董事资源、专职监事、纪检监察及审计监督机构监督力量充实到企业风险防范中,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精准聚焦存在问题,科学施策。三要推广线上风险防控表单制度。运用OA智慧化系统,推广风险识别图、风险等级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排查落实清单、问题整改清单等风险防控表单线上填报、云端处理、即时反馈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力促整改落实,推进国企健康稳定发展。

  四、优化风险防范的制度保障机制。建议出台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的指导性模板文件,重点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投融资、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产运营等领域的监督管理。要普遍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和大宗物资集中“阳光采购”。积极构建形成系统、规范的国有企业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形成一套风险评估分析制度,为以后的风险防范提供参照。二是形成风险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流程、规范、重点,提升风险报告的质量和实效性。三是制定风险预警制度。形成风险预警系统,将风险预警落实到每个部门的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的每个环节。四是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国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企业因风险防范不到位而产生的重大资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后果事项的责任追究力度,及时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移送,形成制度威慑。

承办单位: 主办: 财政局 协办: 高新区;圆宏集团;融通集团;鑫汇集团
答复日期: 2023-06-30
答复内容:

韩小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国企抗风险能力推动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圆宏集团、融通集团、鑫汇集团、高新区研究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州区国资监管部门和各国有企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升国有企业活力为核心,深入开展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通州争当全市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力制度建设,构筑风险防范屏障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区委组织部和区国资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江苏省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并指导企业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细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确保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目前,三家区属企业均印发集团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并报国资办备案。 

二是加强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目标,子企业严格落实六项职权。印发《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明确选聘条件及程序,相应的权利、义务,建立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并对外部董事日常管理、工作报告制度、考核评价等作出规定。启动实施兼职外部董事选聘工作,按照企业行业与个人经验相匹配、企业需求与个人特长相契合的原则,交叉委派区属集团负责人及专业人才到企业任职,推动区属企业及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外大于内”,集团公司印发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工作方案,董事会六项职权得以全面落实。 

三是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为确保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出台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机制,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内容,在风险控制能力可控的前提下,将董事会一定范围内的决策权授予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压实经理层责任,完善经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事项决策制度。 

四是夯实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水平,建立健全投资、经营、财务、内审、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聚力监督管理,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一)融资领域 区国资监管部门和各国有企业先后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融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经营性债务和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从经营决策流程、融资决策流程、融资业务流程、资金管理流程等,针对融资业务的每个环节,在内部控制方面做了针对性规定,所有融资事项均需经集团有权决策机构讨论,重大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PPN等融资事项,需报请区国资办、区政府进行审批。另外,各集团公司均单独设有财务审计部和融资保障部,明确各自职能,内部资金调度、融资项目提款、间隙资金理财等环节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各集团公司重大融资项目按照现行的《采购管理办法》选用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融资对象,公平公正的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保证融资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二)投资领域 一是优化布局结构,明确主责主业。引导区属企业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推进国有资本向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产业集聚,增强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区属企业骨干带头作用、履行国有企业职责使命、服务全区经济转型发展。按照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聚焦主业,严格管控非主业投资,加强主责主业管控,出台了《区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按照企业申报、国资审核、企业董事会研究、国资批复的流程每家区属企业确定三个主业,引导推动区属企业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压缩管理层级、提升经营质效。二是完善投资制度,健全监管机制。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制度,实施投资项目限额管理,明确投资决策主体和决策程序。强化投资监管,投资项目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论证、“三重一大”决策、法律审核、合同管理等程序。印发《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投资预期低于同行业水平、向产权关系不明晰的企业投资等14类投资项目列为禁止类投资事项,将非主业投资、区外房地产投资等7类投资项目列为特别监管类投资事项,对重大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施企业、国资“双重论证”,以鲜明的投资导向,引导推动区属企业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努力构建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管理体系。出台《关于做好区属企业重大事项“双重法律审核”的通知》,对关系出资人权益和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投资事项,实行企业、国资“双重法律审核”。 三是强化投资跟踪,突出风险管控。根据“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督促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投产满一年或工程项目交(竣)工后,报送投资项目总结。股权产业投资项目主要涉及基金投资,要求基金公司每半年报风险评估和效益分析报告。推进开展企业自我跟踪管理、国资现场跟踪监管、风险防控预警调整三个阶段的投资跟踪,督促国有企业加强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风险的监控、预警及处置,防范项目投后运营、整合风险,做好项目投资退出的时点与方式安排,建立健全项目投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严格细化考核,促进投资监管。将投资项目运营情况列入集团年度经营管理考核,考核分值平均权重为25%。根据集团主业特点,围绕重点项目,科学合理设置投资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2022年,结合以往年度考核结果及日常投资监管实际,对考核工作进行了细化、优化调整,逐条梳理明确投资项目考核的重难点、关键点。通过执行严格的运营管理考核,促进投资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招采领域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严控招采风险,2020年2月,区国资监管部门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国有企业按限额规范履行决策程序,详细说明了国企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采购流程。2023年,区国资办会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开通了国企采购不见面开标模块,增加项目发布和招标文件审核功能,加强了对国企招采的监督管理。强化国有企业限额以下和生产经营类项目招采的管理,指导企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招采管理办法。 

(四)生产领域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企业本质安全。为确保全年各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区国资监管部门按年度与国有集团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和管理目标,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同时,结合区管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要点,为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积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80条责任清单落到实处,持续督促国有企业全面建立并严格执行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区国资监管部门根据区安委办统一部署,并结合区管国有企业实际情况,以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有效防范事故为目标,组织国有企业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检查,督促区管国有企业切实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有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确保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督促企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要求,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参与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地下管网、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火灾防控、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春节、中秋、国庆、二十大等重大节假日、庆典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通过督促企业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清单,确保问题隐患挂账销号、闭环管理。通过各类专项整治检查,企业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建立精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深化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督促企业引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分行业”的方法,持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动态更新制度,定期评估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推行重点风险岗位三卡每日口述制。督促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评估制度。 

四是强化宣教引领构建应急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共治。以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为目的,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引领活动,创新“集中培训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形式。督促国有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日活动、安全生产基础攻坚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各国有企业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需求。督促国有企业动员组织全员逐条研读、精准领会新《安全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督促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按照值班带班分类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和信息报送渠道通畅,特别督促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和自然灾害高发期的值班值守工作。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值班值守,执行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做到行动有序,救援迅速和科学有效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收采纳您的建议,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加强国资国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并选择部分国企试点运行,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国企抗风险能力,推进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