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晓燕 建议/提案号: 7
标题: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防火安全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电动自行车是很多市民出行选择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图方便、小区没有配备或缺乏充电设施等原因,电动自行车上楼、飞线充电等现象屡禁不止,给市民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也是大家担忧的焦点。虽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巡察或阻拦电动车进电梯入户,但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运用科技手段,解决“上楼”问题。目前,很多小区都装上了梯控,有效控制了外来人员进入楼栋,鉴于此方法,建议有条件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会同业主委员会商议在小区安装电动车梯阻系统,如果电动车进入电梯,电梯就会发出警报声,电梯门会一直保持打开,停止运行,直到电动车离开,电梯才恢复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增设公用充电桩,解决“充电”问题。新建小区一般都会在地下车库修建电动车专用充电区,但因为电动车下到地下车库坡道较陡易滑,老年人操作有困难,所以很多老年人还是选择通过电梯把电动车推回家充电。一些老小区、拆迁小区没有配备电动车充电区,通过飞线充电的情况较多。因此建议新建小区在原有地下公用充电区的基础上做好地面充电区和停放区域的规划,老旧小区、拆迁小区要加强设施改造,切实从源头消除电动车上楼充电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引导,解决“习惯”问题。在小区公共区域、电梯里、广场上张贴或发放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宣传标语、手册,利用多媒体屏幕播放电动车引起的火灾事故画面,向居民普及相关法律,让居民知晓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属于违法行为,提醒居民不要图一时方便,将电动车推到家里充电,影响整栋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提高维权意识,开展专项督查。要加强市民的维权意识,如果存在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小区物业管理良莠不齐,对于居民推车上楼、飞线充电的不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只是口头劝说,对于劝阻无效的行为不了了之,没有进一步的措施。因此建议对全区物业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要求物业对小区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清理,对劝阻无效的要拍照取证,并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进行依法处置等。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市监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答复日期: 2023-06-30
答复内容:

张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行车充电防火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及自行车以其方便、低碳、环保等特点,迅速成为居民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充电导致的火灾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区委、区政府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按照“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的思路,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同时,也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纳入“三清”专项行动范畴。在全区住宅小区电梯加装AI阻车系统,防止电动自行上楼充电,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为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入充电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自2021年起,新建住宅小区在出具小区规划条件时,明确提出“按不低于总车位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并在后续的设计方案审查、规划批后监管、规划核实等阶段相关部门会严格把关。确保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方便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 

二是推进已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对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有建设改造空间余地的,通过财政预算、引入社会资本和居民出资等方式,不断增加已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设施建设。同时,我局将会同发改、自规、应急、交通、供电等部门积极指导配合属地政府、居委会、小区业委会,采取“统一规划、多元投资、业主共享”的方式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 

三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人加大日常巡防力量,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小区停车秩序管理。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对隐患问题的清除整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业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清理搬离工作。 

四是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南通州APP、报纸、小区宣传栏、电子屏、业主微信群等进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业主知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属于违法行为。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