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张剑枫 | 建议/提案号: | 38 | |
标题: | 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近年来,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区域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呈现较快发展的态势,但是房地产领域的风险隐患也逐渐显现,住宅项目验收过程中各类问题层出不穷,交房环节信访投诉不断,群众反映强烈。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督和长效管理势在必行,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防范项目建设风险,保障项目顺利交付办证,维护购房人利益、社会稳定和市场公平公正秩序,引导我区房地产市场和行业健康发展。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房产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应成立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的组织领导;起草制定我区房地产领域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房屋预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签订土地合同后,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发布工作提示单,强调各项管控要点,各成员单位从源头共享项目信息,明晰审查要点,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2、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关键节点的过程监管。严格规划方案审核,确保规划方案、设计方案、建设方案等符合国家标准,尤其是对开发商建设过程中变更方案的,要严格审核并确保业主的知情权,防止开发商擅自降低标准。加强销售环节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委托销售行为,依法虚假广告、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价外加价、捆绑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把施工质量监管,严禁违法违规发包、支解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开展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加大政府监管巡查力量,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探索节点式监督模式,扩大分户验收抽检比例等,加强主要原材料质量、住宅质量过程控制,确保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严把交付验收关,全面梳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涉及公共安全及配套共用设施建设、前期物业管理等内容,细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交付业主使用前,鼓励开发企业设立“业主开放日”,组织业主对拟交付使用的房屋进行预查验,建设、施工、监理、物业各方对项目质量问题进行确认,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纠纷。 3、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合规使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文件规定,各监管银行要及时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账户开立、变更备案,并做好汇总登记;强化预售资金合规使用监管,在商品房首期预售时,进一步细化开发项目工程清册,工程清册由开发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工程清册作为监管银行付款依据,确保商品房销售资金必须全部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并确保用于工程建设;设置监管账户金额异常预警,防止资金违规使用;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预售资金监管情况专项督查,发现资金支付异常的,要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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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住建局 | 协办: | 人民银行通州支行;发改委;市监局;资规局;地方金融局 |
答复日期: | 2023-06-30 | |||
答复内容: | 张剑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发改委、市监局、金管局等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以来,受国家“双限”及疫情双重影响,我区房地产市场下行明显,商品房销售滞缓,影响企业资金回流,部分项目资金链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裂,工地建设偶有停工,工程款支付也出现问题,因而引发农名工讨薪上访、购房业主交房、办证逾期维权的信访事项时有发生。作为房地产市场的行业主管和业务监管部门,区住建局联合区资规局、发改委、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主要体现在下面四个阶段:土地出让阶段。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划拨决定书规定),积极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依托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重点进行开工、竣工巡查。实行不动产权证书换发证制度,先发放建设期间不动产权证书,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予换发约定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动产权证书。规划设计阶段。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控规等上位规划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通市实施细则(2019年版)》等规范规定开展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 项目建设阶段。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及时介入项目批后跟踪管理与服务,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销售行为。在建设过程中,住建局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巡查,确保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对变更内容进行申报,待变更内容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交付验收环节。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交付验收,确保验收有依据,交付有标准。按照中央政策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住建局联合资规局等,对项目规划核实、土地核验、消防验收、配套建设等四个方面全方位把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交付。 另外,针对市场形势情况,2020年,住建局联合区资规局、市监局、发改委、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三年来,领导小组对房地产行业销售环节开展多次执法检查,至今已查处26起,涉及违规行为包括虚假广告、未明码标价、强制搭售、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2022年6月以来,为贯彻中央保交楼政策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保交楼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37家在建在售项目逐盘摸排。排查出高风险楼盘4个、中风险楼盘7个,一般风险楼盘11个。成立区分管领导挂牌,住建、公安、信访、属地政府全员参与的工作专班。建立一盘一策,每日汇报楼盘情况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积极协调商品房小区交付、办证、业主子女入学、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作中,住建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的事前规划、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履职,及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从拿地到交房的全流程建设、经营、销售行为,防范项目建设风险,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引导我区房地产市场和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