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王建华 建议/提案号: 118
标题: 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是政府为了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依法准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制度体系。2020年,市食安办发文准备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在所有农贸市场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就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从法律层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近年来,我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也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行动,但工作成效不明显,产地准出和市场转入有效衔接机制并未形成。一些市场业主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意识不浓,对农产品上市、销售的要求,并未完全落实到位,导致上市农产品溯源难。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要求。在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各相关职能部门、市场开办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职责、义务及法律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科学生产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投入品监管,鼓励农产品经营主体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要求经营主体做到产品质量安全方可上市销售。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管理,尽快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源可溯。

  二、合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构建“产地生产准出——流通环节检验——市场终端倒逼”的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好食用农产品从生产、上市、消费实现全链条可准确溯源,进一步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业主、经销商的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推进“一票一证”制度,未随附“一票一证”的农产品不得进入批发零售和加工销售环节。通过产地准出和市场倒逼,有利促进农业生产主体自觉出具合格证。区食安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大力宣传推广,强化制度落实,合力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特别是禁用农药)的执法检查力度,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围绕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农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面。要加强部门间风险信息交流,及时防范风险。针对当前高风险农药在果蔬中检出频率高,传统方法难覆盖、监管时效性差等特点,要着力提升我区检验机构能力及基层快检精准度,推动监管手段提质扩面。要强化检打联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突出问题及溯源线索,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重拳整治“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市监局
答复日期: 2023-06-30
答复内容:

王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准入准出、全程追溯等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目前,通州区已创建成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每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均在98.2%以上。 

一、明确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要求,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及各部门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有序推行,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准入准出、全程追溯等综合治理机制,2020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南通市通州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总体目标、推行范围、开具要求、重点工作、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明确了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中,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职责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近两三年,区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局对照实施方案内容,及国家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及若干配套制度的通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指导行动的通知》、南通市局《关于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的意见》等要求,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落实各自在准出和准入方面的职能和工作衔接。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目前,全区14个镇(街道)及涉农村,全部配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协)管员,上门宣传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上市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出具。同时,镇、村全部配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机,免费给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服务,全面服务好地产食用农产品上市准出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市场主办方建立并落实入场销售批批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文件等票证。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相关购货及合格证明文件的,市场主办方需对其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化生产要求做好生产,产品上市时做好检测,质量安全方可上市,并出具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主动落实产品上市准出与准入制度,确保上市产品有源可溯。

 二、提升规范管理,强化市场准入倒逼机制。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镇监管员、村协管员实现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切实打造形成“管理到镇、落实到村、延伸到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格局,确保辖区内地产农产品按标生产,安全准出。 规范建立一套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各项责任义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市场开办者按照规范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留存入场销售者身份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入场协议书等资料,市场摊位租赁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一户一档”落实到位,全区农贸(批)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均实现100%。规范入市标准。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机制,督促市场主办方建立并落实入场销售批批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票证,确保上市流通销售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结合《南通市通州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单位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自觉性,要求采购食用农产品特别是15个重点品种时必须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产品。通过强化落实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打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上游主体自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和食用农产品“一票通”,使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无缝对接。 

三、强化抽检,提升主体的风险防范能力。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发力,加强用药高峰期生产过程用药管控和投入品抽样检测。每年区农业农村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都要联合发布有关食用农产品抽检文件,安排全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与计划。按照任务和要求对本辖区的地产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果蔬店、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单位、大中型团餐单位等销售使用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检,2022年全区食用农产品完成定量抽检测3396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均依法进行查处。区级在完成定量抽样检测的同时,强化镇(街道)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将镇(街道)农产品快检例入乡村振兴季度考核,进一步稳定镇(街道)检验检测队伍,保障各镇(街道)上市产品能有效得到免费速测,确保上市产品的安全,2022年全区14个镇(街道)完成农残快检6.5万批次。市场监管局目前也已建成中心法检为龙头,分局快检为骨干,农贸(批)市场自检为补充的三级检测网络,建有14个分局食品快检室,20个农贸(批)市场农产品快检室,每年流通领域农产品快检3.5万批次以上,检验结果及时公示。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提高风险发现能力,针对风险,加强信息交流,做好风险防范。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宣传,提升全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及各种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充分利用培训、送知识下乡、食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面向社会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农产品消费观,提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良好氛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下一步打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教育培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江苏省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的使用,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实现农批市场和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食用农产品从入场查验到贮存、批发、零售信息化追溯。针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围绕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农产品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应急协作机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舆情热点问题)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