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邱律 | 建议/提案号: | 272 | |
标题: | 关于减轻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近几年来,我区不少教师面对沉重的非教学任务负担感到应接不暇,甚至身心疲惫,也比较严重地影响到他们专心教学、提升教学品质。 一、教育主管部门对当前我区各学校、教师、学生的非教学负担作一次统计、梳理,去除一些应当去除的,保留必须保留的。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教体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2-07-11 | |||
答复内容: | 邱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南通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决策部署,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专题制定《通州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项规定》。 一、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建立涉及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审批制度,对教育业务性质(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等)以外的事项,有关部门须按程序报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时要精简考核的内容和程序,注重从学校常规工作中检查工作实绩,对台帐资料不作硬性规定,切实减少数据表册、工作方案、总结材料等迎检资料。 二、统筹部署各类进校园活动。对非教育部门需进校园开展的各类活动,统一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同意后,方可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时间段内进校园开展相关活动,否则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进校园活动尽可能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主题活动、校园文化有机融合,提倡在一个活动中融入多个主题。 三、合理安排非教育教学任务。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的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扫黑除恶、防灾减灾、传染病防治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老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承接教育业务性质以外的考试活动,确有需要,由相关部门报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审批。 四、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严禁非教育部门向各类学校强制摊派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严禁通过学校向教师或学生家长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五、切实减少非教育教学培训。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涉及中小学教师的非教育教学方面培训,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并的坚决合并。 六、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必须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实施,要精简填报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面向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各类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统一安排,避免多头和重复调研。 七、从严规范抽调借用教师行为。借用中小学老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当经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审批同意,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八、严厉整治网上形式主义。任何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应用程序等,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活动,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要求。 九、严格落实涉校工作备案审查制度。相关部门应于当年12月底前申报次年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于每年1月底、7月底前申报进校园活动项目、涉及中小学教师培训、统计调研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项实行一事一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 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作为,将教师减负执行和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要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督相结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学校、敬爱教师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振师道尊严。 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让教育回归本真,让校园更好纯粹。 感谢您对通州教育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