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华丽 | 建议/提案号: | 199 | |
标题: | 关于加强餐饮场所以及居民楼下商铺瓶装液化气使用管理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近年来,全国各地餐饮场所以及居民楼下商铺燃气使用安全问题较为突出,餐饮场所以及居民楼下商铺火灾爆燃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我区餐饮场所以及居民楼下商铺燃气使用的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 3、抓好用气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同时,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确保用气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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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住建局 | 协办: | 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
答复日期: | 2022-06-22 | |||
答复内容: | 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场所以及居民楼下商铺瓶装液化气使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镇燃气爆燃事故在全国时有发生,为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年,通州区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先后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南通市通州区居民及餐饮场所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及餐饮场所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按时序进度扎实推进。 严格落实属地主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全面负责开展本辖区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专项行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推进目标,一是 2022年6月底前,城市建成区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集中居住居民〔含城市建成区未配套管道天然气小区(楼栋)和已配套管道天然气未开通入户的居民用户等〕完成 “瓶改管”或“瓶改电”。 二是2022年9月底前,全区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宗教场所、旅游场所、工业企业食堂等全部完成“瓶改管”或“瓶改电”。三是 2022底前,全区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商户“瓶改管”或“瓶改电”基本完成。 管道天然气企业将加大燃气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建筑区划红线外燃气管网建设工作,实现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住宅小区管道天然气入户,提升燃气管网通达率和覆盖率。各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简化报装程序、制定优惠政策、规范工程报价,按时优质完成“瓶改管”转换任务。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快推进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工作,严格落实实名制销售制度,杜绝向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配送瓶装液化气。配合开展“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加强日常安检排查,对餐饮场所及居民用户不安全用气行为,应书面告知并跟踪督促用户隐患整改,确保用气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