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顾晓彤 | 建议/提案号: | 126 | |
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农村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还没有同步,其中水环境污染问题尤为严重。而农村污水处理不仅关系到村容村貌等方面的提升,还关系到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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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住建局 | 协办: | 通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
答复日期: | 2022-06-22 | |||
答复内容: | 顾晓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需求的不断提高,多年来,我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事业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城市到乡镇,再到农村不断延伸、不断发展,初步完成了全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的建立,全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通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以及“通州区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实施,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快速发展。2021年底,全区207个涉农行政村居,按“双60”标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1.25%,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1.69%。2022年度,我区将完成1.3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内存在的问题 1、任务艰巨。按照《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20〕38号) “到2025年,苏中、苏北地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的要求,2022年至2025年按“双60” 标准(行政村所属自然村治理率60%以上,自然村农户治理率60%以上),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要完成治理122个行政村。 2、资金筹措困难。按照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单户无动力设施(南通市2.0版分散式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建设费用约0.6万元/户;单户微动力设施(太阳能)建设费用约0.9万元/户;集居区(点)多户有动力设施建设费用不低于1.2万元/户;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镇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的建设费用不确定,但总体费用不会低于1.2万元/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资金十分庞大,筹措困难。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作为目前的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我局将和生态环境、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从以下方面着力,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1、明确路径,编制专项规划。2021年4月,《南通市通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通过评审论证。但由于“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标考核要求和目标任务变动较大,生态环境部门计划2022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并合理确定各年度治理目标、治理方式、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内容,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2、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模式。按照“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推进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对于城镇周边和邻近城镇污水管网且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农户,优先考虑接管处理模式,将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对于不具备接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且排放要求较高区域的农户,宜采取相对集中处理的模式,将一定范围内的农户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利用适宜的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对居住相对分散或管网铺设难度较大的农户,采用分散处理的模式,就地就近进行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3、多措并举,增加资金投入。近两年,我区通过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中环保专项债筹措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向上争取各级环保引导资金,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帮扶开展入库申报工作。2022年,生态环境部门已将中央、省环保引导资金关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入库要求转发给各镇(街道),并组织省帮扶专家对有兴趣镇(街道)进行一对一对辅导。 4、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环保知识普及,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教育部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走进中小学,宣传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良好成效。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对身边的农村环境治理效果进行常态化监督,通过“12345”、“12369”平台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手机APP“农技耘”将发现的不正常运行、停运等问题随手拍并上传举报。为进一步激发农民主体的内生动力,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9月2日即印发《关于印发<发挥农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主体作用的奖补办法>的通知》,随文也下发了具体奖补办法,并会同财政局筹集奖补资金420万元,各镇(街道)、大多数村(居)也积极响应,207个涉农村161个进行了申报,各镇(街道)、村(居)迅速拟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了较为强烈的共治身边“脏乱差”、共享美好生活环境的氛围。奖补资金拟定今年4月发放到位,但由于疫情影响有所推迟,农业农村局将于近期组织考核验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的宣传引导效果。 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