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邢锦明 建议/提案号: 163
标题: 关于加强城乡路灯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路灯建设是民生工程之一,是市民夜间和起早出行的安全保障措施之一。我区通过逐年努力,主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区亮化工程也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为居民生活提供了方便;部分镇(街道)的农村主干道(如刘桥镇的鲍桥路、燕王路等)也已经安装上了太阳能路灯,为市民夜间和起早出行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
  一、我区城乡路灯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居民对路灯建设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区城乡路灯的建设与管理已明显滞后于城乡的发展步伐。
  (一)路灯安装还有盲区。一些乡镇的巷道至今仍没有路灯(如石港镇的广慧寺路、樵栅路);
  (二)部分路段亮度不足。一些路段的路灯照明亮度明显不足(如石港镇南环路从石港小学东到石江公路路段,路灯亮度明显不足,给夜间和起早的到石港农贸市场购物市民,以及中小学接送学生的家长,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部分路灯长期不亮。一些路段的路灯长时间不亮,得不到及时维修(如海五线沈海高速桥以东有约300米长,曾在2021年9月至10月有将近一个月路灯一直不亮),夜间行车时须开大灯通过。
  二、加强城乡路灯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一)做好规划扫除盲区。在做好城区路灯照明的设置规划的同时,指导各乡镇也做好乡村主干道和新建街道路灯照明的设置规划。及时增设有关巷道道路的路灯;根据路段情况对路灯的高度做适当调整;在城区、镇区街道一些拐弯黑暗处尤需增设亮度足够的路灯。
  (三)优先考虑节能路灯。在新建和改造路灯的过程中,优先使用节能光源,充分考虑经济性、维护成本、发光亮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照明光源。
  (三)加强路灯维修管理。建立完善路灯巡查制度,定期巡查路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正常故障的,要及时修复和更换;对人为损坏的情况,住建局要会同公安部门及时查处打击,确保照明设施不受侵害、安全运行,为市民出行安全提供优质照明服务。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2-06-22
答复内容:

邢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路灯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城乡路灯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城区路灯经过维修改造,不仅美观,且亮灯率达100%。而乡镇的部分道路还存在路灯安装有盲区和路段亮度不足等问题,这些未纳入区住建局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范畴,由地方乡镇及村居委会负责管辖,路灯建设也由乡镇及村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建设和管理。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及时与镇政府进行了沟通联系,部分路灯长期不亮是由于2021年9月能耗双控期间路灯进行了调整,初期有大片熄灯现象,后期进行了整改。

二、加强城乡路灯建设管理

目前,区住建局管辖全区范围内县道、省道、国道以及由城区通往各建制镇主要道路路灯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同时给予乡镇行业管理及技术支持。在路灯节能及维修管理方面,我们从2017年开始由高压钠灯更换节能的LED灯具,节电率达到50%,加强路灯维修维护管理,通过高科技的“三遥”管理和单灯控制系统平台,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市民出行提供优质的照明服务。我局也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各镇、街道进行沟通联系,加强路灯建设方面的指导工作与技术支持。

感谢您对我区城乡路灯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