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陈胜楠 建议/提案号: 4
标题: 关于加强法治引领,规范土地流转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土地流转,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近年来,我区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促进了农村分散土地转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实现了富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但是,部分农户依法流转意识不强,加之土地流转缺乏有效监管,土地流转纠纷频繁出现,近三年我区法院就受理了该类纠纷200多件,涉案土地超3.85万亩。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是规范意识不足。流转合同普遍存在签订不规范,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问题,容易相互扯皮,将近四分之一的土地流转纠纷属于此种类型;此外,因费用、手续等问题,农户通过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平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仅半数左右通过平台流转。

第二是经营主体素质有待加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诚信缺失,有的为追求短期利益,在出现经营风险后,拒付租金、违约退地“跑路”等现象频发。

第三是“三治”水平仍待提升。村级梯队建设急需加强,乡镇调解能力尚待提升,农村法律服务存在较大缺口,近八成以上的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未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相关建议

第一,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夯实土地流转基础。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和科学运行机制,引导农户统一通过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平台进行流转,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引导和促进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建立资格项目引入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准入监管制度,严格审查经营主体流转后的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和资信情况,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发展规划等内容。建立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土地流转金预付制度、复耕保证金制度、风险保障金制度等,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范。

第二,规范操作和管理,提升土地流转能效。加强项目审核管理,区级相关部门立足我区实际,科学规划乡村产业发展,严格按照规划政策开展农业项目招引,平衡村集体、经营主体双方利益。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农地农用,严格防止“非粮化”,坚决制止“非农化”。将农业经营主体后续经营、管护等纳入工商经营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对破坏耕地、违约等行为,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加强法治引领,推进“三治融合”发展。要抓好村民法制教育,通过乡村巡回法庭,以案说法、以案讲法,引导农民依法规范流转土地。充分运用土地仲裁、农村“三老”、乡镇司法所等机制、机构,打造我区土地流转纠纷化解的“枫桥经验”,力求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公证机制,切实发挥公证的信用保障功能和法律证明功能,对农民以转包、出租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进行公证,推进公证在农村土地界定、确权、登记等领域的实施,为土地流转提供公信保障。发挥“三官一律”进网格优势,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精准对接村居,围绕矛盾调处、协商议事、法治宣传、政策宣讲、民意收集等服务项目开展工作,推出服务清单和反馈意见书,将工作走深走实,拓宽纠纷化解渠道,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管齐下,打造立体式、系统化的土地流转纠纷化解机制。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法院 司法局
答复日期: 2022-06-28
答复内容:

陈胜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引领,规范土地流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加快乡村振兴工作步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总体上平稳健康,但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逐步推进,各种潜在风险也不断显现,各类土地纠纷也频繁出现,甚至偶有地区的经营主体在出现经营风险后,拒付租金甚至违约退地。针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为规范我区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和风险防范,我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大扶持力度的政策文件,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

一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我区印发了《南通市通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办法》,该《办法》与《承包法》及中央最新要求完全吻合。《办法》中明确土地流转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1)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和平等协商原则。(2)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流转后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二轮承包期的剩余年限。(3)农村土地流转的流入方必须有农业经营能力。(4)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保障农村承包关系的稳定。同时我区积极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并签订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最新版《江苏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有效发挥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用。目前,我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实现区、镇两级全覆盖。

二是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的履约保证保险。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流入方无法兑现流转租金时,由保险公司介入先行赔付,及时按规定支付给流出方,防止出现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维护农村稳定,充分调动和激发土地流转双方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入方备案调查制度,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土地流入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效益、风险以及农业经营能力等考察,以降低和规避流转风险。加强对流转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和对流转土地用途的跟踪监控,防止农村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我区在南通市率先建立了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保障机制,对有效防范土地流转风险起了积极作用。

四是织密“三级”调处组织网络,完善纠纷调处机制。为有效地化解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我区建立健全村、镇、区三级调处组织网络,并积极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自主协商、镇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矛盾,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提出的建议,积极主动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创新宣传手段,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和经营主体依法规范用地意识,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体制,完善土地流转保障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土地流转监管力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从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