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邱少波,赵庆恩,王峰 | 建议/提案号: | 102 | |
标题: |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区政府职能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小区物业服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基本实现城区全覆盖的过程。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增多,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逐年增加,服务面积不断扩大,惠及居民和家庭。 1、推进物业服务法制化。积极树典型,推广先进地区的好做法,也可借鉴我国先进地区的业主自治制度,比如对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试行法人登记制度。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考虑到社情民意,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资质审核、考核,实行优选劣汰。由物业主管部门、居委会共同引导我区各问题小区业主成立公开公正、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公司,同时建议2年一聘,以提升其服务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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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住建局 | 协办: | 宣传部(文明办) |
答复日期: | 2022-06-22 | |||
答复内容: | 邱少波、赵庆恩、王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繁琐的工作,涉及到多个不同的工作部门,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起步于1997年,目前,全区共有小区496个,备案物业服务企业112个,从业人员约4600人。这些年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我区物业管理工作难中求进稳步发展,为小区业主提供了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及社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也给物业服务行业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正如你们所说,通过“放管服”改革,物业企业取消了资质,从业人员取消了上岗证书。市场经济放开,政府指导价失效,物业费价格走向市场。各职能部门对物业活动的监管更加难,执法难以形成合力等。客观上看,这些问题反映在物业服务行业,其实相当复杂。物业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物业服务面对的群体越来越大,问题自然而然的随之增多。主观上看,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淡薄、行业服务品质有待提高,行业自律、外部监督需加强,业主维权意识、物业消费理念需正确引导。为了推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建议,注重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充分化解各类物业纠纷及矛盾,构建和谐社区。 一是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我们将根据《通州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通州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政府引导,有偿服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责任考核到位,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是加大物业行业监管。今年,我局印发了《通州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方案》,并将该方案与文明城市创建相整合从小区秩序、小区电梯、小区消防、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小区环境、物业信息公示、物业项目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提升了物业服务水平,美化了小区环境。通过物业“规范化”专项检查评比活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运用,强化了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考核评比得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企业名单,停止其参加区物业项目招投标三个月。对存在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企业将视违规情况及影响程度取消其参加各类物业管理项目评先评优资格,全年排名最后的物业服务企业直接进入信用黑榜名单,取消其参与我区任何物业项目招投标一年,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企业接管项目实行备案制度,管理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设备投入情况都要到属地政府和区住建局备案,方便日监管。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进行整顿规范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 三是加强物业知识培训。今年我局开展了“物业微讲坛”进乡镇、街道,推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菜单式学习培训制度。我局将聘请物业管理领域专家,对乡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针对性的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服务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服务能力。物业“微讲坛”进乡镇、街道,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人员、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住宅小区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计划,有效解决了基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有效化解业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纠纷和矛盾,促进了社区的稳定社会的和谐。 四是加大物业知识宣传。我们充分认识到由于物业管理工作是项群众参与性强的工作,我们将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使物业企业、业主等有关物业管理主体深刻了解、领会物业管理。并联合通州区融媒体,通过报刊、电视、手机APP等做好物业知识的宣传推送。全面正确地引导,让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让百姓更多的了解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存在的价值和花钱买服务的重要性,引导百姓树立购买服务的消费意识,唤起大家对“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参与意识。加强对《南通市住宅物业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与落实,增强大家的依法守约意识,厘清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提升全社会的认知度,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我们将指导乡镇、街道依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确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引导业主委员会委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加物业管理活动,提升业主委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监督物业企业按合同履约的能力。 感谢你们对我局物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