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匡咏梅 建议/提案号: 195
标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引进和管理政策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人才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建设“健康通州”的重要支撑。区卫健系统现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38家(其中卫生单位11家,区级医院3家,中心卫生院4家,镇卫生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在编人员3115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5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115名,本科1773名,大专778名,中专及以下学历290名;正高116名,副高558名,中级1202名,初级1082名。

2013年以来,我区积极探索人才引进模式,想方设法招引人才,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引进编内卫生技术人员632名;培养订单定向医学生265名,人才引进工作取得一定突破,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一、主要问题

1、卫技人员严重不足。2020年数据显示,南通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9人,在全省排名倒数。而我区执业(助理)医师2636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含南通市肿瘤医院)为2.39人,位列全市最后一位(崇川4.2,如东2.82,海安2.77,如皋2.73,启东2.48,海门2.41),远未能达到《健康南通2030规划》中明确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7”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设规范,绝大部分基层医院都无法达到医院病床每床配备卫技人员数、每床配备护士数等最低要求。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根据省相关要求,我区基层医疗机构至少应配备148人,但目前我区仅有33人,其余均为临床、护理、药剂等专业人员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专业不对口现象非常突出。

2、人员编制岗位偏紧。2017年我区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被核减编制900名,被核减的编制数作为编内人员控制数管理。目前,上述医院已经在编内人员控制数中使用(超编)335名。区中医院最为困难,该院编内人员控制数575名,而2024年底异地迁建到位后,医院床位将达1000张,需配备医务人员约1200名,将严重不相匹配。20家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是2011年核定,目前人员编制空缺较少。2020年实行卫生所改革,原卫生所承担的职能转由卫生院承担,卫生院普遍存在人手紧张。由于实行严格编制控制管理,一些急需岗位无法得到及时补充。

3、人才招引较为困难。2013年以来,我区共实施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21次,发布招聘计划数1293名,实际招聘人员数632名,招聘计划空缺数661名,占发布招聘计划的51.12%。未能招聘到的岗位多为医疗卫生机构紧缺的临床医学、影像、麻醉、公共卫生等岗位。高层次人才招引还仅招到少量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引进还未实现零突破。

4、人才流失较为严重。2013年以来,我区在编人员流入数为16人,流出数为121人(其中调出28人、辞职93人),净流出105人。辞职人员中,绝大多数为医疗卫生机构紧缺的临床、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对我区医疗机构的正常开展带来较大影响。

二、原因分析

1、缺乏人才引进激励机制。2018年以来,海门、海安、启东、如东等地相继出台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奖励政策和医疗单位学科专科建设、科研成果奖励政策。而我区卫生人才引进激励政策一直未能落地,成为我区卫生人才招引缺乏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2、基层医务人员待遇偏低。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差额补助政策,运行效益不好的医疗机构,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还不能全额发放。基层医疗单位职工不能享受市内出差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包干补助、医疗补助、工作日伙食补助等待遇。基层医疗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没有综合考核奖。2015年,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卫基层〔2015〕13号),文件明确可以适当上浮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但此政策在我区尚未落地。

3、岗位聘用较为困难。受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限制,医务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需要单位有相关岗位空缺,经过竞聘后才能聘用。目前,全区取得专业资格待聘人员219名,其中正高31名、副高118名、中级41名、初级29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困难问题突出,待聘时间较长的已超5年,影响单位稳定和职工积极性。

三、建议

1、出台卫生人才引进政策。根据省、市、区关于卫生人才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周边地区好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对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和基层卫生人才签订一定年限服务协议后给予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对引进的基层卫生人才、委托培养的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基层单位的,给予每月生活补助;对医疗单位学(专)科建设和科研课题等进行专项奖励。建议区财政给予安排卫生人才专项奖励经费,区人社在相关政策框架下,最大限度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同意采取赴外招聘、校园招聘、提前招聘、依托人才招聘网站全年发布招聘公告等形式,拓宽寻才揽才渠道,简化招聘方式。

2、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和补助。建议2022年-2024年,区委编办每年予以核准区中医院新院启用事业用编储备计划不少于100名,用于招录优秀本科生,研究生招录可不受编制数限制。鉴于当前中医院的运营能力,建议区财政对新院启用前新招录人员三年规培期间的人员经费实行全额补助。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用编紧张和增加的公卫职能,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数,用于招聘紧缺岗位和公卫专业人才,提升基层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3、改善基层医务人员待遇。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政策落实和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落实。建议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区卫生、人社、财政三部门联合研究出台进一步完善区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基层医疗单位参照区卫生事业单位给予执行综合绩效考核奖政策,区财政给予经费补助。

4、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卫人〔2021〕31号)精神,建立定向设岗制度、完善定向评价机制、优化定向使用方法。建议我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服务人员配备20-35名卫生人员的标准,核定岗位设置总量;中心卫生院按实际开放床位、病床使用率和门诊病人数等综合测算,核定岗位设置总量。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提高到核定岗位总量的20-30%,实行总量控制并动态管理。

承办单位: 主办: 卫健委 协办: 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答复日期: 2022-07-04
答复内容:

匡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引进和管理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实施“人才强卫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对照上级的要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不足、人才队伍紧缺、人才招引困难、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已经制约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亟待解决。为此,您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方面推进:

一是探索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近几年来,区财政每年安排人员引进补助及培训经费7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定向培养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缓解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高层次人才、紧缺岗位人才和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的突出矛盾,区卫健委根据南通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借鉴周边地区做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针对引进不同类型人才给予相应奖励,在职人员能力提升依据不同项目给予相应奖励,重点学(专)科建设建成后给予相应奖励。相关内容已经与区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了初步沟通,区政府办公室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会商。

二是增加人员编制和公卫人员。2017年区委编委发文《关于调整8家综合性医院(中心卫生院)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中医院编制420名,控制数575名,实有在编人员513名。近两年,结合中医院发展的需要,编制年度招聘计划时,优先向中医院专业倾斜。将原有人员编制视同编内人员控制数,在编内人员控制数内招聘、流动人员,所聘用人员的管理模式与编内人员执行同等政策。2022年区政府核批卫技人员招聘计划147名,其中中医院30名。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对连续两次以上公开招聘仍未招聘到专业技术人员的,降低开考比例。

加强基层公卫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力量,2021年全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增加1名编制(全区共计20名),用于配备公共卫生人员。每年安排招聘计划时,公卫岗位人员优先考虑。自2017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预防医学专业的培养计划,目前已有4名大专毕业生到岗工作。2022年省核批7名预防医学定向医学生计划,上半年又安排15名计划用于公共卫生人员的招聘,用于缓解基层公卫人员紧缺的矛盾。

三是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为保障医生劳动报酬,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区财政积极落实上级各项薪酬待遇,加大对中医院的基药补助,每年补助300万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卫健委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通州区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方案》,并建议区基层医疗单位参照区卫生事业单位给予执行综合绩效考核奖政策,区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切实提高和保障基层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区政府办公室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会商。

四是积极争取岗位设置管理新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卫人〔2021〕31号)文件,区卫健委多次与区人社局会商,制定了《通州区基层医疗单位清单目录》,把我区4家中心卫生院和20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执行范围。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区人社局,统筹考虑单位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妥善处理好“消存量”与“稳增量”的关系,按新政策核定岗位设置的总量。拟将20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服务人员配备20-35名基层卫生人员的标准核定基层医疗单位人员总额作为核定岗位总量,4家中心卫生院按实际开放床位、病床使用率和门诊病人数等综合测算核定岗位总量。基层医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设岗比例拟按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的20%设置,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设岗比例拟按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的50%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待文件出台后,我委将按照新的岗位结构比例重新核准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岗位设置方案,及时开展各事业单位岗位重新设置审批和竞聘上岗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