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华刘军 建议/提案号: 227
标题: 关于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生态环境监测是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说得清”现状,“说得准”问题,“说得明”环境污染的成因、机理与改善措施,是新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目标方向。
  一、基本情况
  我区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主要由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部分业务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实施相关监测。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系由原通州环境监测站升格而来,2019年10月成立以后,该站围绕“强基、拓能、塑形、提效”工作目标,以体制建设为统领、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质控和分析为重点、以演练实战为抓手,优化监测工作机制,提升监测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薄弱环节
  目前我区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生态环境监测站与全新工作职能和新监测工作任务相关的人员、装备和设施还没有完全到位,相应的监测力量和资源还有不足。现有的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等4大领域监测能力108项,监测领域、监测因子还无法完全满足服务区域扩展、环境要素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的需求,核与辐射监测、海洋监测等几乎是空白;因人员整合幅度较大,技术力量“青黄不接”,亟需引进新人才、新设备、新技术。
  (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新组建的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与新职能、新机构、新框架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在更新中,量化考核管理制度还不完备,在监测行为监管、监测流程规范、监测标准认知、监测质量意识、监测业务技能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原区站升格后,统筹安排全市和通州区级监测任务的管理体制尚未明晰,监测事权边界模糊,监测统筹、人员调度难度大,影响到监测数据的集成运用和系统分析。
  (三)服务污染防治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通州区污染源3273家,重点源54家。目前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相关污染源、重点工业园区的污染排放情况、潜在环境风险还不清晰,环境质量问题与污染源数据时空关联分析、快速锁定,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的沟通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服务精准化管控提供支持的能力还不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三方污染源监测运维机构弄虚作假的情况仍不排除出现的可能。
  (四)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目前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现有仪器设备配备仍有缺口,在应急监测设备、应急监测车辆,无人机、无人船等智能化取证、取样设备,自动化样品处理和智能化分析仪器等方面相对不足,急需配备满足空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辐射、噪声、应急预警等监测领域的现代化监测装备。市站还有27个在编人员的人员经费挂靠在通州生态环境局名下,由通州财政负责;另外14人从市财政支出,在医保结算(体检)、综合考核奖、年休假应休未休补贴操作过程中一度出现“两头无着落”的问题。
  三、意见建议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撑,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新担当。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环境监测与评价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成为引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一要实现思想观念的“大提升”。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要始终坚持把重点为通州区服务摆在重要位置,与通州生态环境局实现无缝衔接,倡导建立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除行使市本级省级事权之外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外,共同谋划构建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支持和配合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察、环境执法和环境应急等工作。二要推动重点工作的“大提速”。突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动态人才管理制度,健全竞争和考核机制,采取科学、灵活、规范的绩效分配方案,培育积极向上的科研学术氛围。要积极推动传统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转变,在全面深化主要环境要素监测(含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基础上,逐步向生态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延伸,着力构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估与考核体系。助力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同时,为约束企业达标排放、引领精准治污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支撑。三要谋求合作领域的“大拓展”。加强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联系,通过搭建会商平台,运用好监控大数据服务,探索监测数据信息报告样式和推送方式,建立例行报告、专项报告和要情报告相结合的监测数据分析报告体系,切实提高监测服务报告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精准性。要加强与住建、水利、交运、城管和农业农村局等有行业监测需求的部门之间的联系,着力提升环境质量达标形势、污染源排放动态、环境质量状况与污染源关联性、环境质量变化与管控措施成效的关联评估,突出处理环境问题、潜在环境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结构,在支撑环境管理方面有新作为。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顶梁柱”和“生命线”,“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是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目标。一是做好规定动作。环境监测涉及现场采样、样品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出具监测报告等过程,要及时掌握环境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污染物的种类与特征,高质量支持配合好环境执法工作,助力环境执法规范化。从监测报告的法律效力角度出发,要确保采样监测程序规范,所有程序必须符合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确保监测数据可溯源,按照固定证据链的要求,强化痕迹意识,留下缜密完整的工作记录,不留间隙和空白;要确保监测报告完整,严格三级审核,确保监测数据和结论准确可靠。二是做精自选动作。要结合监测能力建设需要和当前装备现状,分批配备实施《2021—2023年环境监测基础装备建设计划清单》。结合通州重点环境风险行业和企业特征,在现有人才技术储备和仪器装备储备的基础上,建设特点鲜明、设备先进、方法齐全、技术成熟,具有一定科研攻关能力和指导培训功能的“重金属专项实验室”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实验室”,确保两项重点实验室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拟定的建设规划,稳步有序推进相关监测能力建设到位。三是做优创新动作。在实现环境质量全要素监测方面勇做开路者,全面实现地表水、空气、土壤、地下水、底质、噪声、辐射、生物等环境质量标准监测项目全覆盖。在实现污染源全特征指标监测方面勇做探路者,全面实现区域范围内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全覆盖。在实现监测行为全过程管控方面勇做攀登者,全面实现环境监测环节标准化、质量监管全覆盖、监测行为全监控、监测数据可溯源。
  (三)进一步真抓实干,在引领污染防治方面有新突破。当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期,在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治污方面均提出了全新的标准,特别是基于监测数据进行环境质量评价和考核排名,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被提上最重要位置,维护监测公正客观极其重要。下好预判风险“先手棋”。要树立数据质量第一责任意识,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对监测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样与分析人员,编制、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监管责任;运维机构及其负责人按照运营维护合同对监测数据承担责任。打好应对风险“主动仗”。随着监测体制机制改革以及机构职能调整转隶等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社会化监测机构成为监测的重要力量。新常态下,采样分析、自动站运维等大量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已交由社会机构完成。通州生态环境局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以质量管理和廉洁管理为两条底线,在与运维单位签署的运维合同里,增加廉政条款和责任条款。同时把第三方运维队伍纳入到单位内部管理体系中一起来抓,把对自身工作人员的要求向这支队伍延伸,实行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职业操守。财政部门要按照保正常运转、保合理支出的原则,加大对第三方运维机构费用的投入力度。筑牢防范风险“防火墙”。要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要对监测单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除发包单位日常的监管之外,建议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对运维公司进行不定期、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每月通报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四)进一步把握大势,在服务社会公众方面有新贡献。新形势下,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必须坚持监测惠民、利民、为民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监测产品需求。要始终保持爬坡过坎的压力感,瞄准关键领域,在智慧监测保障污染治理上下功夫。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将全区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情况转化为动态数据,为环境监察装上千里眼。要学习借鉴杭州市的做法,倡导建设城市大脑环保系统,构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异常预警和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处置机制。将全区所有空气和水自动监测点的感知数据融合,实时反映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依赖敏锐的监测感知能力,在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方面及时向各级政府发出预警报告。要始终保持奋勇向前的使命感,聚焦关键环节,在高质量支持服务执法上下功夫。紧密加强与环境管理、执法的协同联动,建立监测业务联系单制度,形成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和通州区各生态环境执法分局的常态化会商机制,联合制定监测计划;对接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与环境统计名录库,动态更新监督监测污染源信息库,探索“双随机”监督监测模式;推进标准化执法监测流程建设,加强与执法局合作,将监测技术标准与行政处罚取证要求相结合,确保监督性监测报告的执法效用;结合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升级改造和智慧监测大楼建设,将生态环境监测行为的环境、人员、设备、物料等各个环节全面与监测结果进行信息化关联,确保实现监测过程全覆盖、行为全监控、数据可溯源。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抓住关键少数,在应急监测全域快速响应上下功夫。按照同时应对两起一般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补齐应急监测能力短板,提高应急监测装备水平,组建应急监测专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急监测指挥中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演练与培训,全面实施平战结合的应急监测管理模式,为及时响应应急监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按照一年建立完成应急监测预案和指挥机制,两年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三年配齐应急装备形成覆盖全区的应急监测能力,全面实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全域环境应急监测的队伍、装备和能力。

承办单位: 主办: 生态环境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2-05-24
答复内容:

华刘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的建议》(第22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整合原通州环境监测站、崇川环境监测站等部门,成立了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以来,我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主要由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部分业务则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实施相关监测。原区站升格后,统筹安排全市和通州区级监测任务,设备配置有缺口,人员调度有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通州区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顶梁柱”和“生命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保障。我区始终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 “多位一体”的综合监测体系。原区站升格后,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不仅肩负我区的,还要承担全市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工作重心偏移等都会对通州监测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通州现部分监测业务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来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更要积极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每年确定并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谁排污、谁监测”的原则,各重点排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与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完成监测数据联网报送工作,公开有关排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按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建立入河排污口自行监测制度,排污单位对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重大项目落地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的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时企业要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各重点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与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委托开展自行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谁委托谁把关,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合同形式对委托监测检测机构明确依法规范开展环境监测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做好善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公开。建立监测监控数据及信息产品公开清单,统一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的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企业自行监测”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展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为公众参与监督提供信息化渠道。加强监测监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监督检查、联合惩戒、信息公开机制并常态化运行,丰富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是织密环境监测监控“一张网”。注重多网融合,汇集环境全要素,织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大气环境方面,构建立体化的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网络,完善全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现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强自动设施的运维管理与设备更新;加密监测点位,组建大气网格化监测网络,建设PM2.5、O3和NOX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加快形成大气污染溯源能力;推进VOCs走航车配置,加快建成“网格化VOCs监测+固定点+走航观测”自动监测网络。水环境方面,重点加强长江沿线主要支流控制断面、主要入河控制断面、生态补偿断面,以及重点园区、重要码头周边水质自动站的建设,到“十四五”末实现地表水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的自动监测全覆盖。积极推动新污染物筛查,在长江干流主要饮用水源地进行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素等新型污染物试点监测。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方面,持续开展背景点基础点监测,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防控体系,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控网络,持续开展国省考点位监测分析。根据管理需要补充建设部分监测点位。声环境方面,优化现有噪声监测点位,实现主要功能区、敏感区噪声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加强机场、铁路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周边的自动监测站建设。温室气体监测方面,探索建设温室气体监测体系,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强化碳汇监测试点示范,开展湿地碳监测评估,厘清碳汇能力的动态变化。强化生态保护管控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加强生态红线管控区、饮用水源地、生态安全缓冲区等风险防控区域的无人机精密遥测,实现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红线精细化监测,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快构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重点针对南通高新区,完善园区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主导上、下风向各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成园区主排口所在水体上、下游各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健全园区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南通高新区所有企业按排污许可要求和监测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自动留样、校准等辅助设备,园区污水处理厂在进、出水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自控阀门,实现限量排放和自动截污。建成南通高新区周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工况、用能、视频监控,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监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台账于一体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三是加强“四个标准化”能力建设。加强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实验用房标准化建设,依托通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加快建设实验大楼及用房,根据自身实际补足短板、强化特色,市级监测站加强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噪声、海洋、生物生态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仪器装备力量,形成并加强辐射环境、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推动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环境监测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全力推进实验室智能化系统(LIMS)升级改造建设,服务于环境质量监测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现对监测活动的全要素监控、全过程留痕和全环节跟踪。加强执法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快监测监控机构同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配足各要素污染源执法监测所需的基础装备物资,并结合通州重点环境风险行业和企业特征,针对性地补充特征因子监测仪器装备;装备向执法倾斜,重点针对监测队伍便携式执法监测装备。深化“局队站合一”运行,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与监测融合。建立执法采样监测快速响应机制,按照固定证据链的要求,规范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程序,强化“测管协同”,严格遵守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和取证要求,规范过程记录。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加强应急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突发环境事件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突发性污染事故风险预测预警体系。重点针对园区、沿江、沿河地区等开展应急监测,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监测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加快形成主要特征污染物快速应急监测能力。重点优化水类应急监测能力,针对已有应急事件类型,争取形成水类现场即时采样、即时读数的应急反应能力。探索社会化检测机构参与应急监测,形成与地方环境风险相适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创新社会化储备方式,实现企事业单位应急物资、装备等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推进与企业签订供应协议和实行企业代储应急物资的模式储备应急物资。不断加大投入,依托专业科研力量,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需要,改进应急监测装备,研发移动式、便携式、高效、高科技的现代化处置设施装备和环境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加强核与辐射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辐射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满足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纠纷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所需的人员及装备,全面形成X-γ辐射剂量率、中子剂量率、α/β表面污染、综合场强、选频场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厂界环境噪声等必备的现场监测能力。提高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射线装置生产、利用、销售单位的现场监测能力,对移动放射源工作场所、使用放射源的化工企业及其他涉源单位的现场监测能力。

在现有监测力量基础上,力争花3-5年时间,通过更换老旧设备,补充人才力量,巩固现有能力,填补监测能力空缺,初步形成特色监测领域,确保监测能力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应对全区范围涉及排污单位行业类型、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环境要素监测能力不足的项目。尽快完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移动源排气监测、重点污染源碳协同监测、恶臭监测、土壤中重金属、废气中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固废监测等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