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凌飞 建议/提案号: 211
标题: 关于落实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质效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责任,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要求,于2020年12月23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施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
  一、基本情况
  省厅《通知》下发后,我区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的,明确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和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和检测人员的直接责任,实现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应检尽检,促进检测工作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制度创新,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效能。
  二、薄弱环节
  1.工程质量监管方面。作为行业监管主管单位,区住建局质量监测站由于技术岗位设置不尽合理,初级岗位偏多,中级、高级岗位数量偏少,负责一线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虽已取得中高级职称,但受限于岗位设置,无法被聘用为相应的技术职称岗位,工资待遇和个人发展受到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2.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方面。个别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自觉性不强,检测机构和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中综合报告制度的内容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个别单位出具检测报告的内容和原始记录对应度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检和补检现象。在省厅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函质[2021]632号)中,我区的南通东大建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被列入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约谈检测机构名单。
  3.质量检测覆盖面方面。前几年,我区在行政审批方面试行改革,对民营企业投资兴建的5万平方米以下厂房的监理不作强制性要求(经了解,南通地区仅通州一家执行),导致这部分厂房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监理监管的缺失,很多项目在严格遵守行政法规、建设程序方面不够规范,不排除企业经营主为了节约资金,不另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建设全程的监管和监测,放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行监管,存在质量失控隐患。
  三、意见建议

1.做好宣传发动。区住建局和质监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通过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机制,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检测质量责任,推动工程质量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明确各方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通知》精神,按照南通市制定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导则,分别明确项目具体负责人,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综合报告制度涉及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应当作为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区住建局和质监站要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围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动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落实。

3.加强能力建设。区住建局和质监站要充分认识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制度的实施,督促落实检测质量责任。要认真研究和全面部署制度执行和落实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采取专题培训等形式贯彻实施,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实施导则、完善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推进制度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单位,要积极与区编办、人社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切实解决质监站中高级职称编制安排不尽合理的问题,在现有基础上增设中级、高级岗位,解决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4.完善检查制度。区住建局和质监站要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做好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监管、绿色建造、预拌混凝土监管、住宅工程样板对标监督以及新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差异化监管方式,实现过程留痕、结果公开。
  5.健全信用管理。区住建局和质监站要明确涉及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各部门职责并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对相关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和监理单位加强信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制度全面落实。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的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沟通,参照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对民营企业投资兴建的5万平方米以下厂房的实现监理全覆盖。在没有落实监理全覆盖之前,区住建局和质监站要主动作为,及时调查摸底,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制定风险隐患治理方案或治理措施。同时加大对这部分监理空缺单位的检查和监测频次,将风险隐患排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发现一起问题查处一起问题,切实确保施工安全。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2-06-22
答复内容:

凌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质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的落实

在省厅于2020年12月23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以来,我局第一时间召集了区内的相关工程检测机构传达和宣贯了该项工作制度要求,并跟区内各个检测机构明确要求:以2021年2月1日为界,2月1日之前已经开工的项目按照老办法开展质量检测工作,2月1日之后新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落实该项工作制度。在日常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对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为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此项工作,今年3月初,我局质监站再次邀请当时参与和制定该制度的业内专家赴我区,就该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求作了进一步详细讲解和解答。收到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今年年初发布的《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检测抽样技术导则(2022版)》,并将该导则下发至各相关单位,供其知晓落实。

关于南通东大建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被列入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约谈名单的问题,我局已第一时间召集该检测单位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对检查后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待社会面的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我局将尽早组织对区内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二、关于能力建设和薪级岗位设置

近些年,区住建局质监站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学习和提升的机会,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内部业务科室之间能积极开展交流和业务探讨,对于拿不定的技术难点能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确认,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正在稳步提升和日臻完善。

根据区人社局下发的《关于核准调整南通市通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通人社事复[2020]10号)文件,现在区住建局质量监督站的专业技术岗位为17个,专业技术岗位中高、中、初级比例为1.18:3.53:5.29,具体地数量为五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2个,十一级岗位4个,十二级岗位5个。这样的设计,初级岗位数量能够满足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设置,但中高级岗位数量偏少。下一步我局将同区编办、人社局等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中级、高级岗位的数量设置,以解决技术人员的后顾之忧和发展瓶颈。

三、关于专项检查和信用管理

近年来,我局质量监督机构已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踪在建商品住宅质量状况,对重大市政工程(如江海大道高架)亦采取专班专组进行监督。下一步将依照凌委员的建议和相关政策文件,对既有建筑改造开展质量监督,强化绿色建筑相关节能设计、节能构造做法跟踪监管,依照有关文件持续加强对成品住宅交付样板房比对监督,严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照通住建质[2020]178号文件要求,加强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管控,创新抽检手段对运送至现场的砼原材料进一步加大材料抽检的力度。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责任主体的不良质量行为,将其记录于信用监管台账,并将该项记录纳入其年度信用考核打分之中,对于屡教不改的,将加大对其承建工程项目的检查频次,实行差别化管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