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黄晓林,彭小刚,王罕,吴丹 建议/提案号: 132
标题: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2.0》中针对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规划预测,至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15-25%,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将占90%以上。中汽协在其《2021年中国汽车市场预测报告》中预测明年有望达到500万辆的年销规模,在此增速下,关于新能源汽车25%市场份额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将很有可能提前到2022年或是2023年实现。电动汽车爆发式增长将使充电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提前规划设置和规范管理充电桩是我区城市发展的必然环节。
  我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虽然目前处于低位,但未来的数量肯定也是不断提高的。2021年南通市市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1.5万台左右,我区的新能源汽车也在稳步提升。另外,电动自行车、老年人代步车、残疾人电动车等电动车辆因出行方便、绿色环保、成本较低,而逐年增多。根据统计,全区共有20个公共充电站,93个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的补能频度较高,充电便成了其使用的日常,也逐渐成为一道难题。一些老旧社区小区,在建设时未将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列入规划,很多居民充电时往往占用公用楼道从一楼电表处充电,或从家中窗户拉“飞线”接到楼下充电,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通过专业的新能源汽车燃烧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在一楼燃烧,有毒烟雾便以1米/秒的速度急速向上扩散,将很快使整个建筑物处于高温状态,产生的浓烟甚至发生火灾,必然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安部已经发布《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停车收费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电动车的停车和充电行为,并严厉查处违法停车充电行为。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问题,关系安全、民生和环保,但建设现状与形势发展和环保要求极为不符,严重失调。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从宜居宜业和安全稳定等角度考虑,推动居民小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针对上述情况,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充电设施规划。区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指引》对充电桩安装工作起到全局性指导。
  二是新建小区强制配套。新立项的住宅项目和政府公建项目必须无条件安装相应比例的充电桩,并且结合固定车位数,安装充电桩的比率作相应提高,做到适度超前。研究和出台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做好规划设计衔接,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规范运营,从根本上解决“车桩不协调”的矛盾,改变有车无桩现象。我区有多家明星企业发展储能项目,可满足布点配套勘测、建设的各个环节的需求,为公共交通提供保障。

三是既有小区加强配套。社会存量项目和已建小区,明确责任主体和牵头各部门,会同供电公司和物业协商沟通编制《充电桩安装指导意见》,对安装部位、连接线走向、装后管理等做出要求,协调车主、施工方、管理方等存在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充分利用好社会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建设集中充电场所,合理布局充电桩建设,并统一规范标准。充分考虑未来五年我区交通枢纽站位,高瞻远瞩提高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做到快充点和普通点合理布局,减少未来充电等位排队情况。利用“互联网+”智慧联网,提升智能化水平。
  四是不断加强宣传监管。要加强对电动车主的安全规范意识宣传教育并加大法律约束力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的具体职责,加大小区巡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在住宅小区立面上私拉电线或占用楼道、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车的行为依规给予告诫或处罚。针对市场上即将出现的各种充电桩产品也要进行质量管控,谨防不合格产品在使用中酿成大的安全事故。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发改委、通州自规局、供电公司
答复日期: 2022-06-22
答复内容:

黄晓林、彭小刚、王罕、吴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电动汽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我区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我区节能减排,城市绿色发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意义重大。近年来,通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水平,着力推动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效显著,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发展,随着汽车行业重点企业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进步,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意愿逐渐提升,通州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新增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新增机动车数量比例逐年上升。二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逐渐加密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快慢桩安装比例。三是政策支撑力度不断加大,市级层面已经印发了《南通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畅通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流程。

同时,也存在充电设施总量不足、充电设施布点不均衡、企业运营管理不到位、智能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与有序建设,市交通部门牵头编制并于2021年12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通政办发〔2021〕60号),规划期限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规划》对专用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予以详细规划,其中仅通州城区就规划建设充电站60处、充电桩2300个。未来将以《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为指导,根据文件要求,科学测算充电桩电能需求,及时制定及修编供电专项规划,优化110KV和220KV变电所的选址条件,通过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做好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桩能源需求。

此外,我局在新建设商品房小区规划设计和公建配套设计时就要求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小区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的建设,并预留充电接口,在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公建配套方案评审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小区集中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对已建成的各类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导协助业主委员会多方筹集资金,因地制宜、分批次推进小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从而真正有效解决业主充电难的现象。

感谢委员们对我区房地产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