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王建华 建议/提案号: 32
标题: 关于加强服务与监管,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从生产到销售,需做好全程质量管控与追溯。但全区实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中,存在大部分是小规模、分散经营种植(养殖)户,特别是一些蔬菜种植户,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低,质量观念淡薄,存在生产基地环境乱,生产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生产经营中滥用农业投入品,不注重产品的溯源等。今年的食品安全城市考核评估中充分暴露出这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如何通过技术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督促主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进一步压实主体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为此建议:  

1.农业生产技术指导部门,根据全区种养实际情况,做好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主体按标生产,做好农产品生产中的质量管控。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实行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督促主体做好生产投入品使用,并按要求做好规范化记录。

3.对上市产品抽样检测,在镇监管站做好日常农残快检的基础上,区级加强定量的风险检测与监督抽检。

4.搞好宣传培训,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开展生产技术、质量管控等内容培训指导,提升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等,提高标准化生产覆盖面。

5.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落实好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的使用,自觉对上市产品开具用于溯源的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做到上市产品有源可溯。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市场监管局
答复日期: 2022-06-27
答复内容:

王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服务与监管,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建议》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经讨论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事关社会和谐。近年来,我们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围绕抓源头、强监管等内容,积极构建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让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延伸到村组,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质量。

1.强化技术指导。通州区植物保护站、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耕地质量与环境保护站、水产技术指导站、畜牧兽医指导站作为全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推广部门,配备有近60名专业技术人员及标准化检测室。五家专业站所作为全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权威部门,对全区种植、养殖生产环节都有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季做好病虫害、土壤环境、农情等科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开展会商分析,提出针对性生产指导意见,通过上门指导、培训、电视、网络媒体、微信(QQ)等方式,将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传递到生产者手上。2021年五家单位共完成各类监测、调查、农情等1400余期次,会商后提出针对性的生产技术意见(措施 )60余期,有效扼制了危险性、流行性、毁灭性病虫害发生、土壤理化性状的破坏、禁限用农(兽)药的使用等,确保上市的农产品质量达标。

2.强化督查检测。一是加强对农资经营店与生产主体农资仓库的检查。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在农业生产中,严格把控源头,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农资经营点与生产主体农资仓库拉网式检查等,从农资源头抓起,做好通州区市场上农资经营的管理。2021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抽检各类农资经营点350余家次,抽检农资样品148个。二是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发力,精准监管。根据本地主要农产品上市时间动态调整日常巡查和抽检频次,加强用药高峰期生产过程用药管控与检测。2021年,在完成省、市农产品风险检测与监督抽检任务的同时,区级农产品定量抽样检测共计完成了1773批次,超过省、市千人1.5批次要求的全年1660批次目标任务。在完成定量抽样检测的同时,借助作为全省5家农残胶体金速测试点县市之一,在全区开展靶向性精准快检,总计完成16个农药品种,6000余条胶体金条测试。同时,要求各镇(街道)的镇、村两级监管人员掌握好辖区内产品上市时间,督促主体及时送检,保证上市产品的质量安全。2021年,全区14个镇(街道)共计完成了4.4余万批次的农残快检。三是近几年来,隶属区市场监管局的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一直在能力范围内承担着全区食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每年检测3000批次以上,为全区食品、农产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目前已建成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法检为龙头、各基层分局快检为骨干、农贸市场自检为补充的三级检测体系网络,每年快检量超5万批次以上。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将与农产品生产监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技术培训和技能比武等形式,强化镇级生产环节检测能力建设,开辟绿色通道为上市前快检阳性样品进行法检确认。每年根据季节性农产品开展韭菜、草莓、葡萄等专项风险监测,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区级农产品监督抽检。同时根据南通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解决方案,布置所有基层快检室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参数的抽样监测,扩大检测频率和覆盖面。全力推进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尽快满足区域内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需要。

3.强化宣传培训。多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贯。在疫情的影响,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组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上门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责任书、承诺书、禁限用农药明白纸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全区2021年共计组织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培训20场次,参与培训人员达2500余人次。发放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资料达3000余份,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率达100%。

4.强化产品溯源。我区已由区食安办发文部署《南通市通州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构建“产地生产准出—流通环节检验—市场终端倒逼”的闭环式管理机制。坚持将合格证和“一票通”、追溯码捆绑推行,实施“一证一票一码”全程追溯模式。2020年7月开始,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未随附“一票一证”的农产品不得进入批发零售和加工消费环节。通过产地准出、市场倒逼,有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出具合格证。分级分层开展指导培训,试行主体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推动“证码合一”,切实落实追溯“四挂钩”机制,做到上市产品可溯源。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