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刘俊 | 建议/提案号: | 11 | |
标题: | 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中明确河塘填塞设计规范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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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农业农村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2-07-08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刘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中明确河塘填塞设计规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州区紧紧围绕实现“藏粮于地”这一主线,按照南通市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科学规划,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全区高标准农田规模不断扩大,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加强统筹规划,提升建设水平 我区大力推行“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建设机制,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将破败房屋、零散沟塘、不规则农田等集中统一规划,通过项目区内沟塘填埋、零星建筑物清理、杆线迁移、坟茔搬迁等方式,结合田间道路建设、河道疏浚等进行农田林网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从2019年机构调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归口到农业农村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结合以往建设经验,加强对耕地质量提升的要求,在土地平整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均作出了相应的更新和调整,进一步细化明确对土地平整的具体要求。现阶段图纸中关于土地平整要求是这样表述的:土地平整土方主要来源于对周围土地的局部平整,削高填低。不足部分采用外购土方。进行田面局部平整时需对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处理,根据作物种植需求及经验,剥离耕作层取20cm,待土地平整完后进行表土回覆,同样回覆相同厚度的耕作层土壤。在进行土地平整过程中,经业主同意可根据田间道路、渠道、排水沟等划分田块平整(原则上不小于50 亩),并确保田块内部高差在±3cm 以内,同时要求整个平整区域内各田块内部高差在±10cm 以内。沟塘填埋前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将明水抽排干净,沟塘底泥需清淤至实土,外部调入或区域内的沟塘底泥需经翻晒后摊铺堆田,以减少后期沉降。平整以后采用商品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每亩不低于0.2-0.4吨(根据各镇实际需求确定)。 二、强化项目管理,提升质量标准 一是充分压实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各项目镇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责任主体管理,确保质量有提升、安全有保障。督查施工企业,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建设;强化原材料质量检测和监管,突出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监管,规范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合约,落实机械设备、水电气等安全使用措施,督促监理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提升工程质量。 二是落实挂钩负责联系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总挂钩,科室同志分片包干的挂钩联系制度,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建立区、镇、村、施工单位分片联系制度。分项目建立微信群,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实时发送现场施工照片和定位,适时直达施工现场抽查建设情况,施工单位每日在微信群报送施工日报,确保参建各方全面掌握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区级监督考核机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区级层面坚持周检查、周通报,不定期邀请专家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针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落实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追责处罚,通过项目管理和考核制度的落实,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