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蒋建斌 建议/提案号: 326
标题: 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农业经营主体一般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经营组织或单位。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农业小微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全区目前约有2300家。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融资困难、基础设施薄弱、土地权属不清、生产技术落后等因素,严重制约着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通过着力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制度、加强其能力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制定扶持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撑腰”。

 新型农业经营资金周转慢、融资渠道少、贷款难,基层干部对扶持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信息不畅通,经营主体不能及时享受政策带来的利好,成为制约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瓶颈。政府应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切实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做实做细现有扶持政策工作,制定全面细化的实施方案,切实帮助经营主体解决具体问题;稳慎推进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产抵押担保贷款等信贷产品,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组织方式,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和服务指导力度,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

 二、加强职业培训,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脑”。

 当前农村普遍存在老龄化,缺乏科学知识,年轻人才严重不足现象。一是经营业主本身素质不高,掌握的知识和实用新技术不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型人才严重缺乏,生产经营理念陈旧;二是农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产品生产多、加工少,初加工多、深加工少,产品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依托农村实用人才、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项目,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人群为重点,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夯实新型经营主体的人才基础。分级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分层分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加强对青年农场主的培养和创业支持。通过“理论授课+基地实践培训”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提升经营主的专业能力。

 三、搭建培育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插翅”。

 逐步建立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延伸,向农事体验、休闲采摘、民俗旅游等拓展。支持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改善生产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利用我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载体为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插上翅膀。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2-09-15
答复内容:

蒋建斌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予答复如下: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时代“三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我们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工作,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培训、创新服务等措施,积极推动了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壮大、质量提升。全区目前共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19家,区级龙头企业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6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1家,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50家;农民合作社574家。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继续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一是政策引导、有的放矢。根据已出台《通州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通农〔2021〕108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联创要求,明确创建标准,细化创建条件。加大奖补力度,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区级示范社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对当年复评通过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补。今年奖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金共计81万元。

二是加强培训、专业引领。加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持续开展水稻、杂粮绿色高效种植技术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做好培育科技示范主体工作,遴选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印制责任农技员服务名片、指导手册等,做到在关键农时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随时帮助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三是创新服务、排忧解难。开展农业经营主体结对帮扶活动,成立32个结对帮扶小组,由中层干部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干部配合,重点帮扶192家农业经营主体,送技入户、精准服务。聚势优质项目,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合作社主体开展生产服务、加工服务、销售服务的能力建设。推管金融服务,着力加大“苏农贷”产品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有效解决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农村金融知识辅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利用金融扶持政策,提升合作社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