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包江华 建议/提案号: 259
标题: 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当前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存在较大隐患,时常爆出食品过期、儿童食物中毒等问题,尤其是前段时间某幼儿园园长,哭诉希望孩子们吃的好点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查清原因,竟是幼儿园的食材商是由上级直接派遣的,幼儿园自己无法把控食材品质。此类事件,均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1. 对于中标或达到标准的食材商,食堂管理部门应进行定期的考察,而不是交给他们之后就不管了。从学生、食堂煮饭人员、卫生负责人等多方面进行调查走访,了解真实情况,同时邀请专业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定期随机抽检,杜绝食品过期甚至腐坏的现象。一旦有一个质疑的声音,就必须查明实情。
  2. 在满足学校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邀请空闲在家的家长,参与到食堂的采购、烹饪等活动,让家长从心里感到完全放心;幼儿园及中小学应定期组织家长参与到食堂的运转经营中来,不仅能起到对学校的监督作用,同时也能提高对学校的信任度,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3. 加大对违规供应商的处罚力度。有些供应商贪图小利,不把青少年的健康放在眼里,采购差的食材,被发现也不会有多大处罚,最多就是不再供应。很明显,这种力度是不够的,一旦发现,造成了较大范围的负面影响的,除了终止供应食材资格、罚款外,还有列入企业或者个人征信黑名单,倒逼供应商诚信守则。

承办单位: 主办: 教体局 协办: 市监局
答复日期: 2022-06-16
答复内容:

包江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十分重视师生食品安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部门和各分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小学、幼儿园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多年食品安全无事故。

1.目前学校使用的大米和食用油,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对供应商所供米油采取动态管理。一是定期不定期听取学校对产品质量的意见;二是到学校检查食品安全时,必查仓库看米油质量;三是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每学期对米油进行一次抽测,抽测不合格的,在及时整改的同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罚款;二次不合格的除停止供应外,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2.其它食材(蔬菜类、肉类、禽类、蛋类、水产类等)是以学校为主招标确定供应商。各公办学校认真执行教体局于2021年12月发布的《食堂食材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在教体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信息,《食堂食材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对食材标准、验收方法、退货、罚则有明确的条款(供应商要提交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学校)参照执行,区教体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分局,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食材质量问题,从严从速从重处罚。

3.学校严格执行负责人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已经开始探索家长陪餐;学校每学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参加食堂开放日,全程参与食堂工作。

我们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主动担当,为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不遗余力,勤奋工作。

感谢您对通州教育的关心、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