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剑枫; 建议/提案号: 013
标题: 关于提高我区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区部分国有行政事业单位由于机构变更、人员变动、标准调整等,使原预算于该机构调整前或人员变动前名下的国有资产出现闲置。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清理出大量的闲置房产、资产。与此同时,全区也有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办公用房在内的行政资产空缺。本着提高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目的,现就如何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监管提出粗浅意见。
    一、全面摸清我区闲置国有资产情况
    建议区政府组织财政局等部门成立“全区闲置国有资产清查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进行摸底,摸清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
    二、对我区闲置国有资产进行一次集中处置
    按照“盘活调剂再利用”的原则,采取调剂和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闲置国有资产进行一次集中处置。在处置中,一要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资金不足或资金缺口较大的单位,利用调剂杠杆的作用,经协商沟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这样既盘活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又节约了成本。二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出售、出租之前应聘请中介机构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为底价进行公开交易,这样既实现了资产增值,又防止了资产浪费。三要遵循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既实现了市场化的阳光交易,又防止资产流失。
    三、建立我区闲置国有资产管理长效办法
      建议成立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摸清我区闲置国有资产 “家底”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清查、评估,形成完整、清晰的数据库。同时,出台《全区闲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我区闲置国有资产实施长效管理。                                    
 
承办单位: 主办: 财政局 协办: ;经信委;机关事务局;商务局;供销总社;建管局;
答复日期: 2017-04-24
答复内容:

张剑枫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 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闲置资产处置问题。2011年通州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我局印发了《南通市通州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国有资产的调配,充分发挥闲置资产的使用价值。
  2016年,我区开展了对区级279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资产情况等方面的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成立了资产清查小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进行了摸底,摸清了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加强对闲置国有资产的重组和重新调配, 充分发挥闲置资产的使用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对资产进行统一调拨使用,规范了公物资产的收缴、调配、使用和处置等事项,避免财政重复投资。加大了对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有效提高了我区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且由于近年来城区办公用房被大量拆迁,上级政府又不允许新建办公用房,实际用房面积尚存在不足,部分单位租用其他房屋进行办公。
  依法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将部分不适宜办公用的闲置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出租或者出售,按照市场运营创造收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止资产流失,提高对国有资产统筹使用和资金配置效率。资产处置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或拍卖行),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公开进行。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闲置资产调配、使用和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不断提高我区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再次感谢您对国有资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通州区财政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