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马锋;朱鑫涛; | 建议/提案号: | 020 | |
标题: | 关于尽快落实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并做好新老政策衔接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自2005年9月30日之后,全区被征用土地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实行此安置办法后,被征地农户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杜绝了每年一次性拿租金,使用完之后的几个月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且通过多年的政策支持,老百姓的补偿标准在逐步提高,得到老百姓的一致认可,参保的积极性较高。特别是最新的省93号令出台后,更是对老百姓权益进行了最大化。
在充分肯定这些政策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矛盾。最新的93号令出台后,区相应出台(通政发[2015]1号和通政办发[2016]28号)文件,这些文件是针对2013年12月1日之后征用的农户,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中前后两个时段出现了保障标准不一样,老百姓认为同样的土地,同样被征用,生活在同样的时代,得到的补偿相差较多,对此很不能理解,对2013年12月1日之前应参保的农民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愿意再实行原来的安置政策,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各级部门反映此问题。并且2013年12月1日之后已经安置的农民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拿到相关安置补偿。另外,2005年以前企业通过当地政府征用的这部分土地,一次性给村里分给老百姓的土地补偿费即将分完,严格来讲,没有按照现行的土地政策进行被征地安置,没有安排失地农民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到期以后势必会影响到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恐怕会引起较大的社会矛盾。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能考虑老百姓的诉求,尽快推行新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衔接,并将最新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执行到位,确保基层稳定。
说明:此提案为并案件,提案人:马锋、朱鑫涛。
联系电话:马 锋
13921485998;朱鑫涛
1396286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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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农工办 | 协办: | ;人社局;财政局; |
答复日期: | 2017-06-29 | |||
答复内容: | 马锋、朱鑫涛委员: 通州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