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包良均 建议/提案号: 205
标题: 关于有效遏制违建问题发生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解决建设用地粗放利用问题,土地公有性质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动,农民利益不能损。结合贯彻中央、省、市、区等领导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遏制违建问题意义深远。
  一、违建问题常见情形
  从近三年查处的违建情形看,我区的违建类型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民居类,即普通农户不按照规定违章搭建;第二类是厂房,如:有的企业利用厂区闲置地块搭建厂房用于生产,有的利用硬化的地面搭建厂房用于出租;第三类是公共设施,如:卫生服务中心、村部存在违建情况等。2018年以来,全区立案审查违建案件125件,其中有党员干部自己违建的,有企业违建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也有村居干部和职能部门失职的等,充分暴露出我区目前违建遏制的形势不容乐观。
  二、违建问题频发的原因
  (一)经济利益驱动。一是传统思想影响。中国农民传统投资的主要方向是建房、结婚、养子。部分人有房有钱的要在老房子上更新换代;部分人过去无房现在挣到钱的想要建房,改善居住条件;还有部分人,因子女长大成人,需要成家分户,不得不建房。二是为了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少数开发商和拆迁部门为了加快开发速度,对明令禁止给予拆迁补偿的违章建筑,大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予补偿。三是外来人员的涌入形成了租房热。外来人口涌入,导致出租房屋的供不应求,让许多村民明知未批建房违法,但仍以土地征用后就业困难、家庭住房紧张等各种理由搭建房屋,用于出租。
  (二)监管引导不足。一是在规划上现实性不足。部分集镇建设脱离当前农业生产与自然村的关系现状,农民为了生产的方便,选择就地违法建房。二是宣传教育缺乏。有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建房政策不够了解,认为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旧房宅基上、院内建设并不违法;有的群众虽然知道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但感到报批程序繁锁,手续复杂等,心存侥幸,从而未批先建。三是基层认识偏差。少数基层干部片面认为违章建筑能一定程度解决土地征用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如果把违章建筑全部拆除,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控违拆违存在畏难情绪。
  (三)政策衔接不够。一是批建政策难以适应现实需求。近年来,为加快旧村改造和城镇化建设步伐,从不影响城市形象和降低以后发展成本等方面考虑,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控制农居民建房的政策,导致规划控制地段内部分符合建房条件的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而这些人往往又无能力购买商品房,于是违章占地建房。二是惩戒法规存在盲区。城管执法部门目前查处违法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法规规定规划管理部门仅有责令停工建设权,而无制约停工建设的具体措施,这使得管理权缺乏应有的强制手段。同时,国家法律法规对于违建当事人的制裁力度软弱甚至空白,违建风险和所得利益比例严重失衡,导致冒险违建盛行成风。三是缺乏统一尺度。部分农村建房不能做到“两证一书”齐全,违法建筑与合法建筑界定不明,促使群众产生侥幸心理。同时,政府强拆过后,监督缺位,导致前面强拆,后面再建。
  三、遏制违建问题发生的建议
  一是深化宣传劝导。全面深入开展“禁止违章建筑”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法治教育,让群众认识违章建筑的严重后果,端正村风民风。严格按照政策办事,统一思路,对谋取额外利益抢建的违章建筑,不再给予拆迁安置补偿,杜绝部分村民因为经济利益驱动而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出现。把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将群众思想工作做牢、做实、做细,为拆违工作顺利进行奠定群众基础。同时,注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要求,将违建拆除工作与贯彻群众路线做到有机结合。
  二是保护合理需求。制定科学的建房管理制度,让农民合理的利益需求有着落。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做到既要有中心集镇的规划,又要着力搞好自然村的整治规划,确保规划要覆盖所有人群,满足不同人群对住宅位置的选择。妥善解决外来人员住宿问题。政府积极引导,鼓励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务工人员聚集地统一有序地建造一些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廉价出租或出售;鼓励工厂企业利用自有住房部分消化内部的住宿需求。
  三是强化管理惩戒。加强对各类建设实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及时制止;加强对12345群众投诉等案件的查处拆除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筑;对于影响恶劣的违章建筑,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及时沟通,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拆违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同时,严格追究失职失察行为,对违章搭建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及时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

承办单位: 主办: 城管局 协办: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日期: 2021-07-02
答复内容:

包良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遏制违建问题发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的为通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推动“美丽通州”建设,结合我区违法建设治理现状,我局将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一、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动群众

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横幅标语、展板、手册等方式做好宣传的同时,着重做好点对点的宣传。一是采取主旨明确地宣传方式,扩大群众参与率和配合度,有针对性地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专项拆违宣传报道;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包干到人,逐户上门对违建户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宣讲,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对在生产生活中具有特殊困难的违建群体,牵头帮助确定相关帮扶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建立完善“区级为主导、镇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村居为基础”的四级管理体制,坚持动态巡查和静态网格管理相结合,依据新增违建快速处置机制,动用失信联动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即查即拆机制,推动全区违建治理工作。同时,强化街道控违治违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村居建立完善违建治理组织机构,全面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工作。

三、围绕既定目标,加大治理力度

根据“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逐步减量”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全区违法建设治理。一是严控新增,坚守“零增长”底线。注重源头管控,提高日常管控效率,实现违法建设查处“零容忍”,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二是消化存量,妥善化解矛盾。按照存量违建逐年递减的治理目标,压实属地责任,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的违法建设。同时,科学施策,分类处置,逐步推进辖区内处置困难、情况复杂的大型存量违建治理。三是示范引领,推进“无违”创建。按照“边整治、边创建,借创建、促治理”的工作思路,坚持防、控、打并举,形成社区、物管、城管等多方联动、各级参与的长效防控体系,促进辖区内违建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今年有16个小区和1个社区申报创建无违建小区和无违建社区。

四、注重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管控

一是强化巡查。各镇(街道)、村居对辖区内违法建设包干到人,并落实日常巡查人员,统一台账资料,每天进行巡查登记,每月将违法建设拆除材料统计上报,逐一销户。二是严格监管。各镇(街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的监管,对不履行或履行违建管控责任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实施违建的装饰装修企业报市治违办,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究。三是加强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各类举报案件由治违办扎口对各镇街道进行交办,并按要求进行回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具有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或向区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四是严格考核。根据《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违法建设治理列入镇、街道综合考核及高质量考核,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不前,违建处置不力的单位、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