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吴术艺、保鹏 | 建议/提案号: | 175 | |
标题: |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父母工作压力增大,上下班时间与小孩放学时间不一致,放假时间与父母休息时间相冲突,小孩放学后及放假期间无人照顾成为了普遍的社会问题。由此催生了许多校外托管机构,并且得到的快速的发展。这些校外托管机构给中小学生的校外生活、教育和管护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的实际困难,满足了社会的部分需求。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教体局 | 协办: | 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
答复日期: | 2021-05-28 | |||
答复内容: | 吴术艺、保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政府办建议,我局会同区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会办答复意见,形成如下最终答复意见。 一、严把准入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所指:提供接送、休息、看护服务(不包括从事课余辅导、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类的业务),目前属于一般许可事项,无需前置许可,由区行政审批局直接办理登记。区行政审批局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都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引起公众注意。凡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校外托管机构,区行政审批局规范审批流程,把好许可关,确保申请单位符合食品卫生许可条件。 二、强化日常管理。根据行政管理职能,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的审批,市场监督部门依据法定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管,教育、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重点加强无证经营、安全、卫生等工作的日常监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我区各镇(街道)将校外托管机构也纳入网络化管理,和区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机构场地的消防安全、经营范围、人员资质进行检查。对办学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超范围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及时要求其整改或直至关停。 三、推进信息共享。校外托管机构推行“双告知”制度,一是校外托管机构注册后,区行政审批局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相关登记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确保信息共享。二是市场监督部门将检查结果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依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预警提示制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推送给相关部门,实施共同监管。 四、做好课后服务。为从根本上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顾的问题,2020年9月区教育体育局出台了《关于印发<通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教基〔2020〕60号)文件,各学校也都制定了本单位具体的课后服务管理办法,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可以选择所在学校提供的课后延时服务项目(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活动等)。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把校外托管机构准入关,待上级部门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相关管理文件后,我区将严格落实;根据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确保此类机构规范经营;构建工商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以及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实现登记和监管的无缝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