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邱少波 建议/提案号: 30
标题: 关于在学校建立“母婴室”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在近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公共场所建母婴室成为了政协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随着全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女教职工表达了这一需求,全校现有适龄女教职工近百名,她们都将可能成为“母婴室”的需求者,浙江鄞州区早在2016年就在相关学校设立了“母婴室”。现阶段学校缺乏“母婴室”,很多哺乳期的教职工只能学校、家里两头跑,为了赶回家给孩子喝上一口新鲜的母乳,常常路上来回花费一两个小时,既耽误教学也影响生活。
  为此,建议:
  一是把母婴室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展示的重要窗口。要给妈妈们提供更为便捷的储乳、哺乳场所,让更多哺乳期坚守在岗位上的教职工选择母乳喂养孩子。学校母婴室的设立不仅能彰显学校管理理念的人文化,而且在解决哺乳期女教师燃眉之急的同时也能让她们感受到单位浓浓的关爱。
  二是母婴室建设要稳步推行。母婴室建设非一日之功,学校需要统筹规划,将此作为为教职工办实事的项目之一,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推进。第一年可以先建设1-2间,配置的母婴室具备哺乳和换尿布的基本功能。第二年开始逐步建立独立式和嵌入式母婴室,独立式是指独立建立,母婴室面积在5-8平方米,嵌入式是与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等建在一起。积极总结经验,尽快形成制度性、机制性的成果,按照适龄教职工比例,建设7-8间母婴室,覆盖办公场所、教学场所、食堂等地。
  三是先行先试,向全区学校推广。在学校建设母婴室是新鲜事物,教育局、卫健委等部门尽快推进试点建设,并且在建设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且比较成熟和定型的样板,为全区母婴室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承办单位: 主办: 教体局 协办: 卫健委、妇联
答复日期: 2021-05-28
答复内容:

邱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学校建立“母婴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高学校对妇女儿童的服务供给能力,我们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推进建立“母婴室”,以满足哺乳期女教职工的需求。

一、摸底调研。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考察、摸底调研,根据学校现有条件,分类建立“母婴室”需求资料。

二、拟定方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10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我区学校建立“母婴室”实施方案,包括“母婴室”建设的工作目标、设置标准、配套措施和有关管理制度。

三、部门联动。学校建立“母婴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卫健委、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四、分批实施。全面梳理学校建立“母婴室”需求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我区学校建立“母婴室”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条件成熟一个,及时建立一个。特别是新建的学校要有“母婴室”建设方案。

五、加强宣传。统一印发关于母乳喂养的健康教育宣传海报、宣传画、宣传资料等。会同区妇保所和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母乳喂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广泛推广母乳喂养。

学校“母婴室”的设立不仅能彰显学校管理理念的人文化,而且在解决哺乳期女教师燃眉之急的同时也能让她们感受到单位浓浓的关爱。但是还存在如下困难:

一是学校用房紧张。尤其是城区、南片及西片学校,近年来学生人数骤增,存在大班额现象,功能室已改为教室,无多余用房。

二是配置比较专业。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10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 号)等文件精神,“母婴室”地面要防滑,装饰材料要环保,配有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恒温空调、冰箱、呼叫设备等。

三管理难度大。学校无专业医疗人员进行管护,设施设备能否及时维修、更新和添置,室内环境能否做到清洁、通风、温度适宜等都存在一定问题。

但是,我们坚信随着社会共识的不断一致。您所提出的学校建立“母婴室”的建议一定会实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