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葛红玲、赵峰 建议/提案号: 25
标题: 关于提高乡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满足群众病有所医需求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建好乡村卫生室,对于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区乡村卫生室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看病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规模小。仅一、二间店面作为业务用房,前面放几张桌子供医生看病,后面或楼上放上几张简易病床供检查治疗用;二是医生少。年龄结构老龄化,多是由一、二名老年乡村医生为主,全区半数乡村医生已经超过六十岁了,仍然工作在一线。三是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弱。大部分的乡村医生都是几十年前卫校中专生,后续又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医师的能力水平都急需更新;四是医疗设备简陋。有的只有一台心电图检测仪及简单的医疗器械。虽然收费低廉,仍然少有病人上门。在这种状况下,农民朋友有点小毛小病,宁可舍近求远,也不去家门口的卫生室看病,无形中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支出,加大了大医院的诊疗负担。
  针对这一现象,特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适当增加农村医疗投入。增加农村医疗机构的数量,提高硬件水平,提高农村医疗工作人员收入,鼓励年轻人进入乡村医生队伍。如适当增加医疗设备,增加一些可供小伤小病、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医疗设备。
  2、提高农村医生业务能力要求。可以考虑让农村医生到大医院轮训和让大医院医生每年定期在农村医院轮岗,选聘有一定医疗技术水平、医德较好的全科医生坐诊,卫生室和医院结对挂靠,由定点医院负责村卫生室医师业务培训指导。农村医疗以少花钱、看好病为服务宗旨,逐步建立乡村卫生室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3、将农村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农村医疗的报销比例应高于大型综合医院的报销比例。
  4、加强对乡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定更完备的农村医疗服务标准和公开透明的投诉制度。

承办单位: 主办: 卫健委 协办: 财政局
答复日期: 2020-06-30
答复内容:

葛红玲、赵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满足群众病有所医需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广大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群众地医疗卫生需求。

一是加大硬件建设。2014年,区委、区政府将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列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围绕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的要求,区镇两级财政共投入6000余万元(其中,区财政以奖代补2556万元)建设资金、140余万元设备设施配备专项经费,实现村卫生室全部由政府举办的目标,工作环境和硬件条件已得到很大改善。

二是实施定向委培。2013年起,委托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农村医学生,考生与区卫健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直接安排在辖区内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截至2019年,累计定向委培中职学生214名,已有117名农村医学毕业生走上乡村医生岗位。今年,又将有24名农村医学毕业生充实到乡村医生岗位。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为有效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分3批组织全部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了全省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集中培训和初级急救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另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采取逐年分批的方式,每年除安排3-5名优秀乡村医生到南通参加为期六个月脱产进修外,还对50名乡村医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实用技能进修工作。

由于多方面原因,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特别是乡村医生年龄老化、服务能力不强以及村卫生室管理不严等问题,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还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人才培养。继续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的培养方式培养乡村医生。同时,将根据乡村医生队伍现状,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为有需求的村卫生室定向招聘符合资质人员,及时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村卫生室日常监管督导制度,落实卫生所、卫生院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村卫生室现场督查指导频次,确保村卫生室月度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落实整改。

三是规范门诊结报。2012年开始,我区开始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将参合人员在区、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列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目前,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已提高到50%,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400元。今后,随着财政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合作医疗基金规模的逐步扩大,新农合门诊补偿水平也将不断提高。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