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季华 建议/提案号: 17
标题: 关于将农路维修经费列入区财政补助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农村公路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明确提出要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多年来,我区十分重视农路建设,全区已建农路约3000公里,实现了村村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已建农路中,2009年以前建设的农路占比较大,这些农路由于建设时间长,路面宽度为3.5米,破损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为加强对农路的管养,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破损严重的农路进行了维修,但是,每年的维修费用很高,超出了乡镇(街道)的承受能力。以金沙街道为例,现有农路160公里,其中2009年以前建设的就有95公里,约占60%,这些农路中相当一部分如城北中心路、平双公路等破损十分严重。近几年,街道每年均需投入近百万元对辖区内农路进行维修。
  为了确保农路畅通,群众出行安全,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建议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用于农路维修。

承办单位: 主办: 财政局 协办: 交运局
答复日期: 2020-07-13
答复内容:

季华委员:

要致富,先修路。我区现有农村公路3200公里,区政府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现行政策,农路维修经费分以下两种方式落实:1、农路大修经费已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从2018年起,我区即将农路提档升级列入区级政府投资计划,由区交通局为主体实施,区财政全额安排资金,镇(区、园、街道)需做好施工保障工作。同时,各镇(区、园、街道)应积极履责,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对破损严重的农路、农桥项目应及时申报区交运局审核,经审核项目进入每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库,经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过的农路提档升级资金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2、农路中小修经费实行镇级为主、区级补助的保障政策。根据现行财政事权,各镇(区、园、街道)为农村公路管养的主体,农村公路中小型维修应当作为镇级管养工作的重点内容,区级财政每年补助乡镇1500元/公里作为以奖代补。各镇(区、园、街道)应当加强农村公路的日常巡视、养护,对小面积破损要及时维修,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工作,提高道路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