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王成 | 建议/提案号: | 24 | |
标题: | 关于给各镇(街道)环保办配备网格化监管用车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2018年,我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区委、区政府出台了《通知》,以区编办名义明确了各镇(区、园、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设置,在环境监管三级网格设置环境保护办公室,并明确从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行政事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余人员通过购买服务聘用的方式配备,明确由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环保办主任,设立专职副主任1名,全区15个环保办全部按照要求将人员配备到位。 一、运行情况 自镇级环保办成立以来,承接办理各类环境信访达1500多件,协同办理重要信访30多件,通过信访分类调处,形成上下联动的大格局,受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表彰,并作为创新典型在南通地区推广。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财政局 | 协办: | 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答复日期: | 2020-07-13 | |||
答复内容: | 王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各镇(街道)环保办配备网格化监管用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政机关车改(2016年)和企事业单位车改(2018年)后,公务用车实行编制化管理,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数相对固定。如需购置车辆,在无旧车报废的前提下,需要增加车辆编制数。《南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六条中规定:“市、县(市)区确因机关变动、人员编制增加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增加公务用车编制或编制总额的,应当由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报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和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现暂时无法增加车辆编制数。 以上答复敬请审阅,感谢您对财政工作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