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费新锋 | 建议/提案号: | 300 | |
标题: | 关于解决好拆迁安置建设过渡阶段有关问题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根据规定,拆迁主体应支付超期过渡费。住宅一般按照逾期时间不同,分别以安置租房补助的0.5-2倍加付临时补助费。近年来,我区因项目引进、基础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原因,重视了地块拆迁的进度,但在安置房的建设及分配中,尚存在许多问题。我们了解到,2019年未,全区近万户被拆迁户中有5千多户处于超期安置过程中,超半数以上的被拆迁户未能如期安置,2017-2019三年中,因超期过渡而支付的超期过渡支出达2.66亿元,造成财政的额外负担,需要我们加以重视,为此建议。 一、盘活现有闲置房源。在一定范围内放开就地安置的政策,允许就现有剩余房源(小区安置达80%以上的),可采取竞争性的方式对现有安置对象进行异地安置,一方面可以促进城镇化发展,加速安置周期,另一方面盘活长期闲置资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二、统筹安置房的规划。进一步加强调研,从安置户需求出发,统筹安置建设用地指标,提前规划安置储备用地。逐渐统一安置标准,减少安置户对小产权房存在抵触情绪。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在建设审批上,避因免未批先建导致的建设、规划、消防、竣工验收等环节跟进不及时引发各类矛盾。在施工衔接上,协调主体工程、配套工程、专项工程之间的衔接,缩短建设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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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住建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0-11-30 | |||
答复内容: | 费新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拆迁安置建设过渡阶段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到2020年10月底,全区在外过渡9508户,其中超期过渡4395户,需安置住宅面积228万平方米。目前,在建安置项目8个,住宅面积107.07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开工项目11个,住宅面积122.22万平方米,基本满足现有在外过渡安置需求。 区内在外过渡户数一直维持较高数量,主要是因为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重点片区等项目建设较多,承担搬迁任务繁重,但安置项目每年实际开工面积严重不足,2018年计划开工293万平方米,实际开工181万平方米;2019年,安置项目计划开工260万平方米,实际开工约60万平方米。主要是因为2018年之前,区内除金沙城区及兴东使用国有出让土地建设外,各镇(区、园、街道)均以集体土地为主建设安置房,一直以来,集体土地安置房用地、规划及施工前期手续无法依法办理。已成为阻碍项目征迁的难点问题。 为更好推进项目搬迁、缓解社会矛盾、加快安置项目的建设,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主要推动以下工作: 1.2018年,在先锋、平潮选择了三个安置项目进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使用的试点工作,目前,安置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已逐步形成统一共识,各镇(区、园、街道)新建安置项目已计划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部分安置房项目已取得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全区安置项目得到依法有效推进。 2.推动各镇(区、园、街道)安置点布置规划,坚持安置房建设与项目动迁同步或提前启动实施,项目启动征迁时,安置项目必须明确规划选址。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提前解决建设用地指标问题,新增安置房项目必须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及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3.2020年启动“安置项目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项目预审、工作例会、并联审批、交办督办四项制度,全面掌握全区安置项目建设情况,对发现的矛盾难点及时协调处理;同时,对涉及安置项目建设的镇(区、园、街道)及职能部门加强考核奖惩,保障安置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拆迁安置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