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陈玉珍 | 建议/提案号: | 2 | |
标题: | 关于加强对城市宠物犬管理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1.加强宣传教育 2.加强防疫管理 3.加大处罚力度 4.开展集中处置 5.加强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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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公安局 | 协办: | 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委 |
答复日期: | 2020-07-14 | |||
答复内容: | 蔡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宠物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内的犬类逐年渐多,犬只伤人、扰民、影响市容卫生等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区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犬类警情不断增加,很多市民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反映全区狗患严重,强烈要求政府加强养犬管理,倡导文明养犬。由于养犬管理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府众多职能部门,需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环保、财政、住建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后才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针对我区特别是主城区养犬管理的严峻形势,我局十分重视,多次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商讨解决的办法,并积极向区政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今年在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已实质性启动,目前正在按照既定计划推进实施,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和计划从五个方面向您作一个简要汇报。 1、组建了一个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南通市区养犬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在养犬管理中,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相当重要。我们成立由副区长、公安局长杨彬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公安局副局长葛伟峰同志为副组长,区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环保、财政、住建等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犬办),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局,由葛伟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施海飞为常务副主任,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和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主任,抽调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和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部分同志为成员。目前正在开展全区养犬管理的相关调研、准备工作。 2、制定了一部管理办法。目前我国对犬类管理工作和如何规范居民养犬行为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江苏省也未制定养犬管理的相关条例或办法,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制定了多种多样的地方性养犬管理办法。南通市人民政府2012年制定了《南通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并已实施,但实施范围仍仅限崇川区、港闸区和开发区,未将通州区纳入,造成我区在养犬管理方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可遵循,全区公安机关在养犬管理上的法律、政策依据不足。因此要做好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只能由我区自行制定并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依据,经过前期大量准备工作,我局代区政府拟定了规范性文件《南通市通州区养犬管理办法》,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4月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南通市通州区养犬管理办法》,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向社会公布并下发施行,做到全区养犬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正规化建设一个犬只留检所。在当前形势下规范市民养犬活动,犬只留检所的保障作用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现拟在我区北片区域内新建一个占地约10亩、容量为500只犬的完全符合规定要求的犬只留检所,目前正在进行选址和调研,区财政每年投入管理经费400万元左右,已提请区财政局纳入每年财政预算。 4、正建立一套运行机制。根据南通市以及省内部分地区犬只留检所的运行管理机制情况,拟在区犬只留检所内配备10名专门工作人员(接待、饲养、兽医等)并成立一支10人的专业捕犬队,购置2台工具车(运犬车)以及一定数量的犬笼、捕犬网罩及防护设备等,保障区犬只留检所正常运转,专门负责通州主城区犬只收容工作以及协助、指导各乡镇犬只收容工作。 5、拟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拟在区犬只留检所建成后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通州主城区开展一次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专项行动,采用“集中宣传、集中免疫、集中收容”的强力工作措施,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当前通州主城区养犬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初步完成。 此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