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葛红玲 建议/提案号: 93
标题: 关于解决老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随着汽车的普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逐年增加,停车难问题也越来越收到关注,城市老旧小区矛盾尤为突出。这类小区建设年代较早,但是由于地理位置或其他原因,居民入住率高。因规划建设时车位需求量不大,现出现车位配建标准与当前需求不相适应、难以匹配的情况,小区内停车位数量严重不足。

虽然社区和物业都在老小区改造中采取各种方式增设停车位,但限于场地有限和资金不足,最终即便绞尽脑汁增加了十几个车位,依然是僧多粥少,于事无补。停车难问题成为困扰老小区居民的主要问题,很多希望购置私家车的家庭由于没有车位而一拖再拖,小区内部也因为车满为患而经常发生拥堵和碰擦事故,由于停车问题导致的邻里纠纷不断。

由于我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的老小区数量众多,且短期内拆迁可能性不大,而私家车现在已经是大部分家庭的标准配置,解决老小区停车难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幸福度和社会的和谐度,也有利于提升消费,提升老小区的房产价值。

针对上述情况,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区级层面组成解决老小区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对全区老小区的停车难情况进行摸排并制定解决方案。

二、夜间停放车辆较多,可在小区周边非主干道路两侧增设限时停车位,允许居民在晚间6点至上午7点时间段免费停车。

三、对于老小区较集中的区域,应在其结合部寻找合适土地规划大型停车场,周边小区居民可采取月租方式停车。

四、老小区周边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院在安全保卫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在夜间开放为停车位,允许周边居民夜间停车。

五、政府部门定期对车位进行维护管理,物业公司加强巡逻力度,对停车环境进行共同维护。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资规局
答复日期: 2024-06-15
答复内容:

葛红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私家车的数量逐年增多,特别是老旧小区由车位紧缺而引发的矛盾已成为 “通病”,我局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将协调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及社区(居委会)等部门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具体为:

1、老小区在改造过程中与区园林绿化部门协调在保证基本绿化的前提下,通过品种合理调换来增设停车位,对于一些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小区将建议改造时考虑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方便和规范小区居民停车。

2、在老旧小区管理活动中将小区交通、停车的约定列入小区业主公约,要求居民共同遵守;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就交通、停车问题作专门约定,方便物业公司服务和管理;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也应积极协调、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居民共同维护好小区的交通秩序。

3、建议公安部门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和综合分析交通流量情况下,对没有条件设置和增加停车位的老旧小区,如周边有市政道路的,可考虑采用占用市政道路设置停车位和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进行停车。

4、督促物业服务规范管理,加强小区车辆秩序的管理,制定完善的车辆进出管理和收费管理制度、有序引导业主车辆停放。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