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少数民族、宗教界 | 建议/提案号: | 32 | |
标题: | 关于中小学校体育设施重新向社会开放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相关部门顾及学生安全、教学秩序等因素,使我区中小学体育场馆一直未能向社会公众开放,导致场馆利用率偏低,目前我区学校活动场地在节假日、双休日、工作日放学后都处于“休眠”状态,很多无处活动的居民们对重新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翘首以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为了进一步发展社区体育,推动我区群众性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提升居民综合素质,整合学校教育和体育资源、充分体现政府亲民、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现建议将我区将学校的体育设施和场地重新向社会开放。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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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教体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4-06-06 | |||
答复内容: | 王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体育设施重新向社会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省政府2016年第109号令)的文件要求,我区从2016年开始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项目,到2020年我区共有65所学校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从2016-2019年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的情况来看,参与学校体育健身锻炼的人数逐渐增多,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社区群众的健身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安全、舒适、卫生、固定的健身场所,有效缓解了群众健身场地及设施不足的问题,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有效开展。 截至目前,因三年疫情,各类开放设施设备接近老化,前期区教体局对全区开放学校进行了摸底排查,一部分学校的门禁系统损坏、大部分学校的服务器到期等无法使用,区教体局将积极向区财政申请建设资金,逐步恢复开放工作。 根据您提出的四项建议,结合开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疫情后的设施设备情况,区教体局对开放学校做了认真的调研,形成了共识。 一、建章立制促规范 一是2016年5月,区教体局下发了《关于建立通州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局长,开放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2016年11月,区教体局与区财政局会商,就相关经费的使用与支出,出台了《关于我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相关经费的会商建议》(通财预字〔2016〕156号),确保了公众责任险、维修费、水电费、管理人员的劳务费落到实处。 三是2021年3月,通州区教体局制定了《通州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实现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并分类给予补助。 二、强化管理提效能 一是优化现有设施。合理增加健身配套设施,以满足居民健身需求。对教学区与健身场地间没有相对隔离设施的学校增加隔离设施,将运动区域相对独立,增加健身的安全性。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从领导层面,组织开展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学校管理职责,将场地管理绩效列入领导年终考核,引起学校管理者的重视。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各开放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健身人员信息录入统一采用指纹和刷脸相结合的管理系统方式,确保健身人次数据准确真实。同时,安排专职人员对系统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将此项工作作为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项目,激励其规范操作与管理。 三、加大宣传造氛围 一是通过大众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络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政策宣传,公布体育设施对开放的学校名单和开放时间; 二是要求各开放学校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通过社区宣传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政策,增加社会公众知晓率; 三是各开放学校还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政策、信息与动态进行持续宣传报道,扩大知晓率与影响性。 今后,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在教体专项资金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对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设施等硬件投入,为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