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刘俊 建议/提案号: 12
标题: 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实施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现实意义重大深远。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大有可为,但当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尚存在一些瓶颈和难题需要突破。

一是各村居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各村居“先天”条件参差不齐,资源禀赋差别大,发展基础不尽相同,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始终制约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部分优势村居能充分借助土地、区位、政策等资源要素,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合适的发展计划,进一步拓展村级资源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本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而大部分村居不具备这些要素保障,甚至面临资源稀缺、政策约束、发展定位不高等问题,未能发展出主导性的优势产业,导致现有资源配套利用难度大,进一步制约着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抗风险能力较弱。虽然当前各村居都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但收入来源渠道较窄、体量不大,大部分村居每年相对稳定的收入主要依靠土地流转和土地复垦补助,少部分村居发展的产业项目主要以种植业、光伏发电、村企联建为主,产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效益不高,产品在同类市场缺乏品牌竞争力。同时,个别村居缺乏长远目标和规划,缺乏具有“造血功能”的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后劲不足,造成后期无资源可开发利用的被动局面。

三是村级集体经济运转经营不够得力。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中经营未成规模,虽然有集中的土地资源,但村集体未能有效地实施土地集中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难以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同时,部分村党总支书记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过度依赖财政补助等政策性扶持,存在不同程度的“等靠要”思想。此外,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农村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懂市场、会经营的管理型人才比较少,导致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发展经济的方式相对落后。

二、问题分析

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观念守旧。部分村干部对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集体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认识不足,受传统农业发展思维束缚,视野不宽、思路不广,未能及时转变发展理念。有些村干部认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存在一定风险,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创唯一、争第一的开拓精神,发展方式过于保守,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接受和应用能力不足,不能创新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视野局限。部分村居因交通、资源、场地等限制,影响产业项目的落户,同时,村集体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缺乏深度有效调研,发展方向不符合本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与实际工作脱节,存在“走一步、看一步、做一步”的现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难以为继。从区、镇层面来看,存在重指标、轻规划,重考核、轻指导等问题,在村资源挖掘、发展规划上缺乏整体性、长远性全局思维,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指导、项目实施和资金扶持力度不足,很多只能依靠村自行摸索,试错成本较高。

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缺失。相对而言,主城区对农村人口的虹吸现象较为明显,乡村中青年、优质人才持续外流,乡村人口老龄化,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等问题较为突出。村级集体缺乏与各高校、劳动市场的有效链接,引入机制不畅通,外来人才难以引进,人力资源要素向村集体流动艰难。同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人才队伍结构不协调,精通农业生产、产业发展、财务审计、企业经营等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集体组织内部发展缺乏内生动力。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产业振兴是全面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既能优化农村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又能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破解农民增收难题,切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一要建章立制,压实村集体经济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关键是要明确、压实村级主体责任。即要让村组干部明白,发展村集体经济主要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属地政府要指导而不主导、补位而不越位。实践中,要不断完善村集体经济的激励机制,切实激发农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此带动农户积极参与。

二要整合资源,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发展村集体经济要积极突破资源和地理位置限制,从“单打独斗”转向“抱团联合”,以村村联合、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建立“村党组织+合作社+公司”的经营模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合作社理事长由一人兼任,已实现“三个一肩挑”,但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全面推进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优化村集体用地的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整合土地资源碎片,盘活闲置村部、学校、厂房等集体资产,以资产资源入股、分红等多种合作形式,拓宽资产资源利用渠道,最大化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效。统筹各村优势资源,推动产业全链条升级,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要强化队伍,优化村集体经济人才配置。发展村集体经济关键在人,关键在干。要坚持紧扣全区“党建强村、双百倍增”计划,健全以“区级统筹、镇级主抓、村级主体”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网格”重要作用,利用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鼓励更多有想法有思路有能力的党员干部投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实践中,培育更多能汇聚发展合力、能带动增收致富的村集体经济“领头雁”“带头人”。要立足破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人才队伍整体质量不均衡,发展与培养机制不健全,待遇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完善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从优秀党员、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乡贤等群体中发现人才,大胆选用思想解放、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能人”,同时通过定向委培、院校合作、第三方培训等形式,加强青年人才培育,确保村级组织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始终有“新鲜血液”。

四要立足实际,深化村集体经济致富路径。谋划发展村集体经济要充分考虑实际,各村资源特点不一,要谋划发展适合本村实情的产业项目,从集体土地资源开发、资产盘活、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方面,做好项目规划,发展主导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亮点品牌,利用品牌效应以点成线、以线成链,着力形成产业集群。把“土特产”琢磨透,立足大米、葡萄、螃蟹等现有农特产品,发展粮食烘干、加工、仓储和农产品深加工等延链补链产业,通过书记带货等新颖方式,创建农村电商平台,更大力度带动“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发展及特色优势农业品牌的创培。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组织部
答复日期: 2024-05-28
答复内容:

刘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提出的“建章立制,压实村集体经济主体责任;整合资源,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强化队伍,优化村集体经济人才配置;立足实际,深化村集体经济致富路径。”等建议,客观实在,可操作性强,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采纳。

去年以来,我区实施“党建强村、双百倍增”行动,举全区之力打一场集体经济翻番攻坚战。2023年全区20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2.65亿元,村均128万元,同比增长6.7%,100万元以上的村新增29个,200万元以上的村新增7个,可持续性收入占比提高19个百分点,数量质量双双迈上新台阶。今年一季度,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达1.15亿元,村均55.6万元,同比增长32%,增幅全市第一。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凝聚合力,集中攻坚

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各类资源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有效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一是强化政策供给。在2022年出台《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22】51号)的基础上,2023年区委实施“党建强村、双百倍增”计划,出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十条举措”,畅通“镇资村管”“村企联建”等一批增收新渠道,村集体增收途径进一步拓宽。二是强化人才支撑。将乡土人才纳入区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加大引育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农业人才返乡创业,支持各类乡土人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办集体经济项目,农村人才队伍活力迸发。三是强化资源配置。针对集体经济在全区排名末30%的村,全区统一选派第一书记,64名机关干部脱产驻村,以置办物业、建设社会化服务联盟、实施强村加油站项目等措施途径,推动资金、土地、政策等向26个薄弱村倾斜,凝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合力。

二、因地制宜,发展经济

1、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村集体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凡受让方实际承包面积与农户承包面积的差额,包括路、渠、沟等公益面积和少部分集体预留地,流转收益一律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023年,全区共新增首次流转土地面积1.18万亩,通过土地流转取得村营收入3475.76万元。

2、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按照《通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通政规【2021】8号)等要求,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区共入市成交11宗地,涉及兴仁、西亭、刘桥、兴东、十总5个镇(街),交易总面积159亩,成交额3206.6万元。其中以租赁方式入市地块共8宗,成交额2031.7万元;以出让方式入市地块共3宗,成交额1174.87万元。通过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效地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村集体可取得出让资金,增加村营收入。

3、建好高标准农田。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对乡村建设的巨大推动作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涉农资金。通过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给所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了土地收益。2023年,我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涉及5个镇15个村居,建设总面积3.6万亩,项目总投资1.26亿元。

4、开展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针对少数“三资”底数不清,资产处置随意,合同显失公平等问题,组织全区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租赁发包等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侵占、私耕乱种等侵害公共利益“顽疾”进行治理,对拖欠土地租金做好督促和跟踪,定期检查合同到期情况,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全区重新通过平台发包签订合同44份,收回欠缴租金等1163.46万元,重新规范合同81份。

5、规范村集体经营合作农场。按《关于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指导意见》(通办发【2018】71号),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规范发展新型合作农场。对管理不规范、村干部积极性不高的合作农场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对外发包。发包收入发放村民租金后,结余部分作为村营收入。对于集体经营积极性高的合作农场,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发展。全区累计发展新型合作农场41家,夏种面积20049亩,秋种面积20083亩,拨付市、区两级补助资金695万元。十总镇20个村居已培育建成17家新型合作农场,2019-2023年累计盈利396万元,增加了村营收入。

6、探索“镇资村管”模式。加大对商铺、办公用房、厂房等镇级不动资产优化整合力度,交由经济薄弱村或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级收益纳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区镇资村管231处,已取得收益841万元。金沙街道将原金西财政所综合楼、金余自来水厂、水芹菜基地,平桥镇小学等9处资产交由所在地村级组织经营管理,获得租金收入。

7、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进一步优化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农村集体“三资”阳光交易,更好地服务区委“党建强村、双百倍增”计划实施。去年,全区公示流转项目共成交685宗,完成交易额1.04亿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交209宗,流转面积23556亩,成交额7562.53万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228宗,成交面积86053平方米,成交额2766.51万元。石港镇花市街村14亩鱼塘对外出租,交易底价715元/年/亩,经过46轮竞价,最后成交价为5065元/年/亩,溢价率高达608%。

8、引领发展服务经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承担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或提供农业生产、劳务等配套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劳务服务队或劳务中介,面向社会提供劳务服务,积极参与实施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物业管理等配套服务,多途径实现村集体增收。金新街道华山社区实施“村集体经济+劳务公司”模式,成立全区首家村级全资劳务公司—南通鑫曜华劳务有限公司,建立用工需求平台,与数十家企业洽谈合作意向。

三、完善考核,落实责任

一是建强队伍。深化“雁阵工程”,开展村(社区)书记常态化综合研判,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高质量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百名后备”计划,从源头上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二是考核激励。推行村干部奖励报酬、岗位定级与集体增收、资产增值“双挂双增”机制;当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净增长值位列全区前20名的村,村干部专业化管理晋一档;当年村集体经济发展竞赛活动中争先进位前移幅度最大的30个村,区财政每村奖励集体10万元,村干部专业化管理晋一档。三是消薄攀高。对2023年村营收入相对较弱的21个村开展专项提升,建立“基本村情清单、发展需求清单、意向项目清单、支持政策清单”四张清单,一村一策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区四套班子领导“全挂钩”联系,落实镇(街道)班子成员蹲点指导。

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您提出的“各村居资源禀赋差异较大;村级集体经济抗风险能力较弱;村级集体经济运转经营不够得力。”等问题。我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向内挖潜与向外拓展相结合,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1、突出项目驱动,搭建村级集体增收新平台。制订《关于建立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库,每年每镇街实施1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支持有条件的村探索成立经济联合体或“强村公司”等,通过公司化运营方式,集中投入集体资金,发挥集聚效应,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水平。鼓励村级集体组织打破地域界限,引导村集体经营项目向城镇周边、特色小镇各类工业和农产品加工区集中。鼓励有资金项目、技术、管理优势的村与有资源、有空间、有区位的村合作发展,或者带动综合实力较弱的村,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赢。

2、突出空间治理,挖掘村级集体增收新潜力。在明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的前提下,深入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清查被侵占或闲置的集体资产资源,整顿低价出租和违规发包的集体资产资源行为,确保集体资产资源全面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不断提高交易溢价率。重点围绕自然闭户等未确权的承包地、路渠沟等零星地块、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溢出土地、农户增减挂钩放弃的宅基地等土地以及村集体未充分使用的水面等资源开展清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农户土地经营权,通过土地综合治理,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小田变大田”的适度规模经营,实施集体经营或发包经营。发包土地升溢部分的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继续加大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房、老校舍、厂房、仓库、大型农机具等资产优化整合力度,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

3、突出居间服务,激发村级集体增收新活力。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农机推广、农机供应、统防统治、农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积极参与实施村庄道路、农村供水安全、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住房质量提升等工程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区域内劳动力资源,开展技能培训,承接设施设备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物业服务。支持在城郊、园区等人口密集、企业聚集的地方建设或购买物业项目,为园区企业外来员工提供公寓出租和生活配套等服务。

4、突出融合发展,拓宽村级集体增收新空间。强化党建引领,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乡村空间资源、特色产业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领办“土特产”专业合作社,实现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农创文旅、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多产业业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打造田园风光、乡村土特产品超市、乡村美食、乡村文化风俗演艺等发展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经济。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和乡村旅游资源知名度,做好农产品销售和旅游推介,打造集体经济发展知名品牌。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利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产地直销、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5、加大财政扶持,保障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有效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资源,优先向经济薄弱村倾斜。每年国家、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重点优先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南通市扶持的经济薄弱村,收益不足每年15万元的,继续由镇财政兜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项目,对村集体建设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等项目,置办农产品储藏、加工包装、冷链、运输等可形成固定资产设施和设备,按实际投资额1/2给予项目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相应比例划归村集体所有。对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区级财政按省级以上扶持资金的1:1比例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