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王学峰 | 建议/提案号: | 41 | |
标题: | 关于加大农村闲置土地复耕力度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建设,大量农民离开土地成了新的“市民”。这部分新的“市民”失去了土地而不再从事农业耕种。与此同时,从农民手中征用或租用的这些土地并没有完全得到及时充分地开发和利用,如土地征用后一直未有项目落地,即便是项目落地了也出现围而不建、久拖不建的情况,造成相当一部分土地闲置。土地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一、存在问题 1、严重影响土质。土地无人耕种管理,长期发展将导致水土有机质的流失,出现土壤沙化或者是呈向碱酸化趋势发展,使土地的生产能力下降。如果以后耕种也将影响农作物的种植。与此同时,还对周边非闲置土地造成严重影响,破坏生态环境。 2、严重削弱农村粮食储备。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的基本国情没有变。由于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使农村粮食生产的土地已缩减不少。而闲置未用的土地使人地矛盾问题更加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对粮食的需求由部分或全部自给自足变成全部依赖市场供给,当面对各种灾害或突发情况时,农村应对粮食安全风险的能力变得越来越脆弱。粮食安全影响国家战略安全。 3、严重影响农民生活。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有一部分获得国家失地农民保障,但还有一部分农民仅仅靠土地租金生活。由于保障水平低和租金少,在生活成本增加的同时,农民的生活压力变大了。原本能依靠自有土地耕种在满足家庭日常需要的同时还能够到农贸市场上交易剩余部分,既丰富了市场,增加了农副产品供应渠道,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在特殊时期还能稳定居民生活。例如在疫封控情时期,农村强大的生产力给城市提供了一定的粮食、蔬菜保障。由于土地的闲置,削弱了农民种植农作物的积极性,农产品收入降低,粮食产量减产,也导致乡村集体的经济收入下降,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解决对策 1、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摸底由镇(街道)组织,村(居)委牵头,联合土地、城建、农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现有闲置土地的土地性质、权属、面积、用途、用地闲置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统一归类后逐一登记造册。 2、对闲置土地进行农田平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根据闲置土地权属情况,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动员闲置土地权属人及时将土地平整进行农业耕种。对农民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村(居)委牵头将土地统一平整后,通过承包或自行耕种等方式利用闲置土地。 3、分类适时种植栽培农作物根据闲置地块土壤的情况,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农村闲散劳动力开展农业种植,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丰富了农贸市场。与其花费财力清理闲置地块的杂草,不如带领农民耕种闲置土地,让土地造福人类。 新冠疫情三年的影响和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粮食安全一直是国家战略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先后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再次明确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在当前复杂环境下,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农业耕种,不失为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的有力补充。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资规局 | 协办: | 农业农村局 |
答复日期: | 2024-06-28 | |||
答复内容: | 王学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农村闲置土地复耕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土地排查 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各镇街开展农村闲置撂荒土地的摸排工作,根据土地性质、用途及撂荒闲置的具体原因进行分类整理,全面理清农村闲置土地家底。 二、加快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并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纳入各镇街城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2023年处置批而未供7600亩、闲置土地238亩,超额完成南通市交办的“增存挂”任务。2024年根据“依法依规、以用为先”、“一地一策、分类处置”的要求,制定出台《通州区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盘活工作实施方案》(通州自然资规发[2024]19号),加快推进已征地块“净地”清理、加快推进经营性储备土地、工业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分析解决供而未用土地问题堵点,有效推进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盘活和高效利用。 三、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625土地日、422地球日等加强耕地保护宣讲,普及耕地保护知识,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六个严禁”、耕地用途“五不得”、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等法规政策, “零距离”倾听呼声,“面对面”答疑解惑,进一步引导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增强群众保护耕地意识。 四、积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 对无项目落地或租赁撂荒无人耕作的地块,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属地镇(街道)分类施策,根据闲置撂荒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复耕复种计划,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组织原权利人自行耕作或由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耕作,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技术指导,避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现象。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